张掖市将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观张晓亦 2024-08-14 15:03:05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自2024年8月1日起,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其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保及生育保险,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无需缴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下限。缴费费率为本市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率之和8.5%。

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参照《张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张医保发〔2019〕97号)规定的标准发放,由领取失业金人员直接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蒋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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