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大学生即将刑满出狱,父亲不断上诉:法官看我像瘟神一样躲着

科学知识岛 2023-05-01 15:43:15

事件回顾:

2014年,《郑州晚报》发布了一则引起公众关注的新闻,即“掏鸟16只,判十年有期徒刑”。

九年后,在刑期即将到期之际,央视知名主持人的一条微博让此事成为热议话题。与其他案件的判刑相比,掏鸟事件的主角闫啸天的判刑似乎更加不公平。

因为入狱十年,他所有的青春都在狱中度过,出狱时又与外界隔绝了十年。

其父闫爱民多次上诉,法院多次驳回闫爱民的上诉,坚持维持原判。

然而,在一周的时间里,闫爱民不断表达出一有机会就上访的想法,这让朝廷官员看到闫爱民躲得像个瘟神。

贪污数亿元判五年,盗窃一百万元无期徒刑。卖淫拘留罚款,有人白白有情人。贩卖二级保护动物10只以上判10年刑,是刑法规定的。至于总统私人拨款2.5亿元,5年的刑期确实很轻,但这是立法的事情。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俗话说,“人缘不如人缘”。贪污罪刑法规定“数额巨大,可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超过十亿的死刑缓期执行。他们贪污那么多钱,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有多大?对社会有害吗?与近年来对腐败分子的处罚相比,是否不公平?

法官说的没错,有法可依!横向比较确实不公平,但是生命和自由的人权是最重要的!另外,贪污犯罪更是不公平,或许在制定预防对策上,虽然零容忍,但还是给了同志宽容和理解,革命永远不会革命。

一位网友说:我只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对其他动植物一无所知,因为没有人教我法律,我也没有。不要在学校教它。对于不知道的人来说并不夸张,但有些人知道法律并违反法律仍然逍遥法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在这起事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不公平!

还有网友发帖:说得好,贪污犯罪分子明知故犯,人贩子明知故犯,但大多数倒卖这些鸟的人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这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这一定不是法官的误判,而是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对于买卖国家保护动物、贪污拐卖儿童等不同的犯罪行为,适用的法律不同,判决自然也不同。如何平衡不同类型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国家层面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各种规律不仅要单独看待,更要在同一社会环境下综合衡量,否则真的会引起社会的负面反应。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法律规范的目的是犯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关于腐败和偷猎,从性质和对国家的危害程度来看,对国家和社会危害最大的犯罪是什么?更何况,一个家境贫寒的年轻大学生,将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很难说出狱后我会感到不平衡和对社会充满敌意。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的文章是正确的。公平正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群众叫好。此案之所以引发社会热议,在于法律的横向比较,更重要的是,立法层面是否还有改进的余地?是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打破法律的严格标准?

法律的本意是治病救人,警醒教育大家,如果激起民愤,想想怎么办。在不失法律威严的情况下,教育当事人、服众更合适!

1 阅读:132
评论列表
  • 2023-05-13 19:00

    绝对违法 但量刑不好说

  • 2023-05-13 17:38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科学知识岛

简介:学习科学知识,了解百科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