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破衔接——以更高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光荏瞭望 2024-10-16 14: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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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破衔接——以更高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10-16 09:25:15 来源:四川法治报

  10月16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邻水县法院立案受理某箱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是邻水县法院受理的首例“立转破”案件。

  

  刘某等人以某箱包公司尚欠劳务报酬为由向邻水县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查询了该公司的涉诉情况,根据关联案件检索,发现该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24件,涉案标的额合计4500万余元,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10件,执行标的额418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发现该箱包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针对某箱包公司上述涉诉涉执情况,立案庭、民二庭以及执行局共同组建联合预审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未清偿债务,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有必要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

  

  法官:“该箱包公司在我院涉及案件较多,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该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清算条件。你们现在可以直接在立案阶段提出破产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审查。”

  

  当事人:“那我们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

  

  法官:“法院会平等保护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凭有效的证据材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破产管理人履行财产保管、分配和清算等职责,可以使债务人财产最大化。”

  

  充分释法明理后,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刘某等人发送《申请破产权利告知书》,刘某等人随即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审查。

  

  什么是“立转破”案件?指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且法院对其破产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进而引导当事人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审查,对于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由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

  

  通过“立转破”方式,邻水县法院将破产受理进一步前移,实现了诉讼立案与破产受理的良性互动和协同推进,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还避免程序空转,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邻水县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立转破”工作机制,确保立案、执行、破产等程序的有效衔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黄思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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