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火:读白居易《初授拾遗》引出拾遗小考

善本有墨香 2024-07-06 10:56:07

(日本1618年那波道圆本,现藏东京大学东洋研究所)

读《白氏文集》,白居易有《初授拾遗》:奉诏登左掖,束带参朝议。何言初命卑,且脱风尘吏。杜甫陈子昂,才名括天地。…

《旧唐书》白居易传:章武皇帝纳谏思理…召入翰林为学士,拜左拾遗。《新唐书》白居易传:元和元年,…召入翰林为学士。迁左拾遗。为此,此诗足见白对拜拾遗一事,很是自得。因为前贤杜甫陈子昂已始拜拾遣一职。

查清人黄本骥《历代职官表》,通览该书“历代职官表”无左/右拾遗两职,再通览近人大文史家瞿蜕园(1894-1973)《历代职官简称》也无左/右拾遗两职。

检《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又“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再查《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知:“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由此可见,一,“拾遗”一职出自武后时期(685年);二,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三,左/右拾遗官品从八品;四,左/右拾遗各六员。

又,左为尊(元朝后右为尊),由此凡左拾遗者可省“左”。因此,白(及白终身好友元稹)只说“拾遗”而不专暑“左拾遗”。

再又,《历代职官表》及近人之释不述“拾遗”,可知,凡书都有错漏。

旧唐书卷一六六,称元稹元和元年除右拾遗。新唐书卷一一六,称元稹元和元年拜左拾遗。今人朱金诚《白居易笺注》卷一注元稹条,称元稹元和元年除左拾遗。

那么元究竟是右拾遗(八品谏官)还是左拾遗(蒙元之前,左比右尊)?

“除”,多义,可转义为“授”。即授左(右)拾遗。为什么旧新唐书于同一人同一事会出现不同。再如朱注便更让糊途。

(日本1618年那波道圆本,现藏东京大学东洋研究所)

白居易在《元稹墓志铭》中写作“拜左拾遗”。白与元自订交后终身相交,且两人诗文唱和是唐代最多的(没有之一),因此,白不可能将元的第一个朝庭命官的职称搞错。如是,左拾遗应为铁定。但《旧唐书》为五代所写,比宋代所写《新唐书》更靠近唐。依次,应当信《旧唐书》一些。

其实,所有史书,误记讹记太多。由此,清人钱大昕才有《二十二史考异》一书(只是没有元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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