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司机因给车盖雨布被罚500元,深圳交警形象被毁,网友支招

军武 2024-05-23 08:02:39

2024年5月20日,深圳市出现了一起震惊全城的事件。朱先生,一位来自河南信阳的大货车司机,在深圳市水官高速K11横坪收费站附近因在大雨中盖上了货车的雨布,竟然被交警以"改变机动车外形"为由,开出了500元的高额罚单。

那天上午的深圳,正是阵阵凉意伴随着绵绵细雨,天空被浓厚的云层覆盖,仿佛连天空都是灰暗的。朱先生顶着大雨,往深圳方向送货。他临危受命,为了保护货物不受雨水浸湿,他在货车上盖上了一块雨布。

就在这个时候,朱先生的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他们告诉朱先生,他在货车上盖的雨布,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需要缴纳500元罚金。朱先生听后不禁愣住了,他以诧异的目光看着交警,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试图和交警沟通,但回应他的是按规章办事,交警告诉他如果继续争辩,他的车辆将被扣押。

这份罚单让朱先生没法接受:

“被处罚人于2024年05月20日10时31分在水官高速-水官高速K11横坪收费站路段有如下交通违法行为:(1)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行为,在我国交通法规中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若车主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同样,若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这是因为这些改动可能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行驶特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这里规定的是改变机动车的外形,这个说的比较宽泛,就容易造成各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执行的操作空间了,如果说非要按照这么死的规定严格卡的话,车就没办法开了,网友为此发出灵魂拷问,行驶证上的车照片还没货呢,你装了货按照你的说法也改变了外形了。

朱先生坚称将雨布盖在货物上只是为了保护货物,全国各地的司机都这么做,他不明白为何这会成为违法行为。他反问道:“我只是为了保护货物的必要措施,这怎么就变成了擅自改变车外形的违法行为了呢?”

事实上,许多人都在质疑这个问题。如果简单地在汽车上加上可拆卸的部件,就算是改变车辆外形,那么这是否过于严苛了?若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每次下雨时,司机们是否只能眼看着货物被淋湿?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实规定了禁止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相关参数,但该法规定是为禁止车辆改装、篡改车辆参数等行为,而并非是阻止司机用雨布保护货物,虽然改变机动车的外形说的很笼统,但是遵循的原则是不改变车的动力车体颜色这些,一些附件避免不了要用的。很多网友为此调侃,证件不是这样查的。

这位深圳交警这样查的一个解释,可能是担心车辆盖上雨布不容易被查里面的货物害怕有什么违禁品或者走私品之类的。还有网友反将这位交警,要是你执法带了口罩跟证件上不一样是不是你也属于改款了?

更可怕的是,因为这件事,让很多人对深圳交警印象不好,这样容易造成执法阻碍,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此事件让我们思考,执法是否应该更注重实际遵行,把握法律精神与字面的结合,以及如何使执法过程更公正、更合理。同样重要的是,执法过程中也应倾听并重视公众的意见,在向问责者质询时理解、体恤其心灵的压力,及时给予明确的解答,以提高执法水平,赢得公众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这一事件也给我们传达了一个深刻的信息,那就是在处理各类社会问题时,我们不能仅仅依赖法律条文,更要融入人性的考量,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才能更好地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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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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