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一笔佣金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不同类型企业的扣除限额不同,并且在扣除时需要注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申税小微帮大家整理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进行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扣除范围
保险企业
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电信企业
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他企业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特殊情况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常见不得扣除情形
权益性证券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回扣等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资产
企业已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服务协议或合同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现金等非转账方式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来源:上海税务;时间:2024-09-12。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