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夫人能晋级“温莎六美”,其实那五美应该是不服气的。
女王的四婶玛丽娜公主和其女儿亚历山德拉公主代表着美丽和优雅;
戴安娜王妃和女王妹妹玛格丽特公主则是美貌、时尚与风情并存。
而女王自己,应该是温莎女人中顶级完美的美人,活到老,美到老,优雅到老。
辛普森夫人凭什么?
就凭靠着奔四的年纪、离过两次婚依然迷得英国王爱德华八世五迷三道、七荤八素,宁愿抛弃王冠也要把她娶到手吗?
而且,她还是不被英王室接纳和承认的女人。就连她自己都说,她不是美丽的女人,没什么可看的。
光看她的照片,个子一点不高,身形瘦小,欧洲女人喜欢穿长裙来凸显美丽吸引男人,这身材可不是什么优势。
她的瘦,是骨感,瘦骨嶙峋,温莎其他五美可都是健康的美。奔四的年纪,早就过了小姑娘般一掐出水的美好年华。
一个底层的私生女,平民之妻,又因为前夫的暴揍,还不能生孩子。
就这样的竞争力,竟然能跑赢万千贵族之女,让爱德华八世非她不娶。
有一种女人,她的确不漂亮,但她偏偏就是个美人——她的外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让别人无法忽略她,哪怕在人群中,也是只一眼,就能达万年。
37岁的时候,辛普森夫人和商人丈夫辛普森先生一起参加了爱德华王子的宴会。但是王子根本不认识她更不认识她的丈夫。
这是她奉承了自己的朋友长达半年才蹭来的机会,当然要认真对待。她收罗王子的爱好,肯定也知道这是位阅女人无数的风流情种。
宴会上,蹭到王子身旁,一首舞曲下来,这个妖孽拿下了从来不把女人当回事儿的爱德华。
他惊讶问她,是不是美国所有的女人都会跳舞。
而她则故作姿态,轻描淡写来了句,不知道啊,我也没跟太多男人跳过唉。
多么清纯的收场。
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收放有度。王子抛来了橄榄枝,而她毫不矜持,上前抓住。
这个从小吃够贫穷的苦的私生女,太懂得地位的重要性了。她在20岁靠着时髦的打扮混迹贵族的舞会圈子,成功钓上一个伯爵。
但是伯爵可以随时领回别的女人,还可以随时给她来一顿胖揍。受不了的她离婚之后,又攀上了不差钱的犹太商人辛普森,结婚后跟着来到了英国。
认识的一个朋友是王子的情人,被她视为不可缺失的再次向上爬的良机。果然,她成功的取代了朋友的位置,成了爱德华王子不知是第几任的情人。
她靠的,就是比别人穿的美,至少这是一个吸引男人的开始。尤其是打扮脸。她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穿衣打扮上,而且贯穿到死。
男人是视觉动物,有了第一步的吸引,才会有接下来的“撩”,辛普森夫人无论撩哪一个男人,他们都会盛赞她是有趣博学的女人,都会享受跟她一起度过的时光。
这才叫魅力的最大发挥。
她告诉王子,在美国,他们都是想说就说,直来直去。对,就是很自由。“自由”两个字直击爱德华灵魂。
他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自由。就是女人,也是可以随便玩,却不能随便娶。
中等姿色加一流审美再加上有趣和自由的灵魂,那就是一个绝对吸引男人的女人。
王室并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三十大几的王储向来身边女人不断,即便受宠一些也没人在意。谁知爱德华却在1936年成为爱德华八世的时候,放话要娶辛普森夫人为王后。
是的,那时候,她还是别人的夫人。
出身不好、不同教、小三上位、被包养,其实辛普森夫人的名声足以跟爱德华八世相配。
他40年的人生中,虽然没结过婚,但是都不知道当了几回男小三了。
当时两人在一起腻歪时,老国王乔治五世就说他死后儿子不出一年就会毁了自己。
果然。1936年1月28日爱德华即位,5月辛普森夫人办理好离婚,8月两人喜滋滋去度假,11月他就开始在王位和女人之间拉扯。
他要给女人求得“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王太后却根本就不认同这桩婚事。他说不让娶就不当国王,王太后直接告诉他,他的弟弟当得比他好。
王室放弃了他,他在12月11日宣告放弃王位。前前后后只有325天,连加冕典礼都没来的举行,就为爱逊位。
女人眼巴巴等着戴大英帝国王后的王冠时,能给她尊崇的男人却为她放弃了所有。他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他们,但对她来说,难道不是一切都变了吗?
本该成为国王和王后的两人,灰溜溜一起远走法国。他为她不再风流,她好像并没有为他不再撩男,据说期间依旧绯闻不断。
甚至后来还爆出她之前的书信,原来跟王子的爱情,只不过是她跟商人丈夫的一个赌。她想证明年近四十的她,依然有做王子情妇的魅力。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公爵对她到死都爱得死心塌地。甚至临终前都在想着为她求一个“殿下”的头衔。
女王并没有如他的愿。不过也有所和解,那就是辛普森夫人死后跟他一起葬在了皇家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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