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学生,为什么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吴啊萍?

听雨轻摇寂寞 2022-07-26 13:56:15

吴啊萍终于被找到了。

一个90后的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她为何会为侵华日军战犯祈福,后续该如何进行定罪量刑呢?

根据南京方面的通报,这个吴啊萍本来是个医学生,2013年开始在南京某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2019年9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她辞职去五台山一个寺庙当了居士。

牌位是2017年供上的,吴啊萍对当值的僧人撒谎,说供奉的6个人都是自己的朋友。

花了3000块钱,把松井石根、谷寿夫、野田毅、田中军吉、向井敏明这5个侵华日军战犯,以及一个美国人明妮·魏特琳都供奉了起来。

也许有人不知道明妮·魏特琳,她是一位美国传教士,1912年来到中国,帮我们推动了女子教育。南京大屠杀间,她救了很多中国难民,特别是妇女。回国后因不堪战争刺激,自杀身亡。

把这6个人放在一起供奉,显然超出了我们很多人的理解范围。如果从宗教角度考虑,就简单多了。

吴啊萍供奉他们6个人的目的是8个字:解冤释结,脱离苦难。

宗教中所谓的解冤释结,是为了化解人际冤对,为了济世。他们认为,人世间的杀戮冤对会让活着的人或者其后代灾疾不断。所以得有个仪式,把冤对化解了,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可真正的解冤释结是一种仪式,吴啊萍的行为,只是用一种错误的方式来缓解自身的心理问题。对她主观目的如何判断,直接影响到后续对她的定罪量刑。

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吴啊萍的行为,客观上,她的确挑战了民族情感,违反了宗教管理秩序,还引发了众怒。

但在我们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一个罪名能适用她的错误行为,所以警方只能以一个口袋罪名——寻衅滋事罪先将其刑拘。

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中包括4种行为:一是随意殴打他人,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什么是公共场所呢?相关的司法解释有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寺庙不在其中。

那么她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了吗?造成网络上的舆论热议,勉强也算是影响了公共秩序吧,但是吴啊萍并没有在网上发表相关言论。

早有法学专家认为,对于起哄闹事,行为和结果发生的场所要具有同一性,才应当被定罪。

真要对吴啊萍的行为进行对照,只能适用第4款,可咱们能说吴啊萍的行为就是“起哄闹事”吗?也不完全是。

吴啊萍主观上并没有挑衅民族感情的故意,她最多呢,就是太迷信了。

寻衅滋事罪有两档量刑,一档是5年以下,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5年以上10年以下。

如果吴啊萍的行为最终还是以寻衅滋事罪来处理,有可能在5年以下量刑,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的,刑期还可能更低。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南京大屠杀死了30万人,任谁了解了其中的血腥残暴,都会留下心理阴影。

当年美国华裔女作家张纯如花费3年时间,访问幸存者,参阅各种历史文献,写作并出版了《南京大屠杀》。

她本人最终因为无法承受残酷的史实和日本右翼分子的骚扰报复,精神崩溃自杀身亡。

吴啊萍了解南京大屠杀之后,以为她能解冤释结,可佛教还讲究一点,扬善惩恶。

冤对能化解的前提,是其中一方能知错道歉,想为南京30万冤魂化解冤对,不是她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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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轻摇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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