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警醒的不只是男人,更在提醒女方,有些钱烫手不好拿

林晓八点 2024-05-23 05:29:42

胖猫事件迎来所谓失转,但也有人不屑一顾,认为警方的通告并没有改变什么,谭竹依然从与胖猫的交往中拿走二十几万,两年时间,依然赚海了。

其实,这事你要看从什么角度看,但不必过分相信网上的信息,有真有假,鱼龙混杂,且是倾向性的发布,断章取义之下,未必让你看到真相。

如果是正常恋爱交往,两年时间男方为女方花掉二十多万,是有些心疼这拼死拼活打游戏挣钱的哥们儿,但搁到现实社会中,这似乎又很常见。

尤其当仅站在一方(女方)的角度,将这二十几万放到整个婚恋大环境之下,片面地获取其他人婚恋的信息,女方或许会觉得自己并不过分,只花了二十几万而已啊!这年头过日子不都是这样花钱?

就好比街头采访大学生,一个月生活费多少钱比较合适,就有傻大冒说五千左右吧,再少了就不够用了。

是,你有本事你清高,五千一个月的生活费,爹妈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等你自己出社会就知道,这五千一个月有多难挣,花起来有多心疼。

不直接挣钱的人,花别人的钱总是大方的,理直气壮,还很天真烂漫,但这种烂漫是用别人的血汗来堆砌的。

我听说小区里保姆之间是喜欢攀比的,东家保姆一遛弯,遇上西家保姆,两个人聊了聊自己的工资待遇,东家保姆发现自己比别人少了两百块,回去就跟雇主提,你怕是要涨涨价哦!

再过两天,俩保姆又遇上南家保姆,一打听,好家伙,这是个高端局,工资比自己多了一个零,这还得了?

俩保姆越想越不甘心,都是保姆,凭什么收入差距这么多?也跟雇主提,加零!雇主都要疯了,你俩有病吧!南家保姆住别墅的,你俩住高层电梯的,凭什么跟别人比?雇主也没法跟人比啊?

谈恋爱的女人,也可能跟保姆一样攀比,比来比去,就会觉得自己的男朋友或老公不够给力,钱挣得太少,怎么办?激励他们挣钱!但不是激励自己挣钱!

这种想法就是有问题的,问题还是出在她们没有直接挣过钱,不知道有多难,只以为动动嘴皮子,一家花店就可以出现了。

的确,有不少女性确实动动嘴皮子就挣来了钱,撒娇也能挣钱,结婚加个名也能挣钱,但这毕竟只是少数,更多老实孩子是靠自己跟男人一样“抢钱”,将自己放在角力场上竞争,而不是守在被窝里吸血。

而更重要的是,男人们也不傻,胖猫之前不傻,胖猫之后更不傻,他们给女人的钱是饵,诱你交付感情,提供情绪价值,但这些给你的钱未必是真给你,是有可能收回来的。

胖猫事件,胖猫的不幸遭遇固然令人同情,谭竹却也未必好过,她这钱拿得烫手,吐得狼狈。

很多网友说谭竹是迫于舆论压力才退钱的,我觉得这倒未必,在胖猫出事之后,很快谭竹家就与胖猫的父亲达成和解协议,将最后一笔六万多的,以及之前的七万多,共计十三万多退给了胖猫的父亲。

这时候舆论还没那么激烈,胖猫的姐姐也还没找人写文案、上网发贴等等,而谭竹跟胖猫生前最后的聊天记录,也显示她劝胖猫不要把这钱给她,不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不想收钱,至少此时她已经意识到,这钱拿着烫手了!

胖猫走了,胖猫没有问谭竹家要回钱,但胖猫的家人会,尤其年轻一代,采取的手段是激烈的,决心更是坚决的。

这点在很多分手案例中都有体现,有姐姐的男人你真的别惹,你可能惹不起。

太多案例里,男女分手,男人不仅将大额钱款给要了回来,甚至还可能要求分担恋爱时的花销,你觉得讨要这些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没关系,闹一闹,你就不要乎法律了。

的确,从法律而言,大额转账会被视为借贷或附条件的赠与,分手后走法律途径,法官可能会判决返还;便小额转账、特殊含义转账、日常花销等,法院是很难支持的,从日常经验法则而言,也并不支持拉扯这些细账,花都花了,谈恋爱不花钱的吗?

道理是这样讲没错,但落到现实中,小账一累积,男人们可能就接受不了,再一讨要,女人们更接受不了,原来花了还要还的?

如果早知道还要还,当初不如不花,扯这些琐碎,太没意义。

aa制,必然是未来恋爱的趋势,甚至也会是未来婚姻的趋势,这也是现代文明男女平等的产物。

婚姻,不是讲牺牲的地方,大家不如谈谈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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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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