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赫章县公安局罗州派出所办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铲除罂粟4000株,刑事拘留1人。嫌疑人姜某某(化名)在明知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在自家住房楼顶花池内撒下罂粟种子,并在旁边种植青菜,试图掩人耳目、混淆视听。2024年2月22日,姜某某将罂粟幼苗采摘后到集市上售卖,被便衣巡逻民警发现。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在姜某某住房楼顶花池内铲除疑似罂粟幼苗达4000株,经送有关机构检验鉴定,姜某某所种为毒品原植物罂粟。3月5日,姜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案为我们敲响警钟,无论基于什么理由,非法种植罂粟,一株也违法!我们必须加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避免因为一时的无知或者贪婪,而给自己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中国,罂粟作为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是严重违法行为。然而,仍有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试图通过种植罂粟作为观赏花草、提鲜调料、治病“偏方”,甚至将幼苗、罂粟果作为商品售卖,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