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现名刘暖曦)山东青岛人,1992年出生,出事时年龄为24岁,事发当时的3个当事人,都是在日本的大学留学生。刘鑫与凶手陈世峰曾经是情侣关系,2016年8月25日,因矛盾纠纷而分手。
刘鑫与陈世峰分手后,与一名打工同事一起住在店长家,上班只要5分钟路程;可能生活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后来受到了闺蜜江歌的邀请,搬进了她所住的公寓。
刘鑫说自己付一半的房租2.5万日元。虽然上班路程要1个多小时;但是两个人住在一起,互相关心和照顾,生活中增添了不少情趣,少了在异国他乡的孤独和寂寞。
2016年8月25日分手后,曾有1个半月时间内,陈世峰同刘鑫并无任何交集。直到10月12日,陈世峰归还了借刘鑫的1万日元;几天后突然萌发了要同刘鑫,复合感情的想法,而且这个想法越来越强烈;甚至后来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沒有无缘无故的恨。陈世峰这种程度的痴情从何而来?恐怕是江歌在10月14日左右,去学校向陈世峰讨要10万日元堕胎费有关联;事情的真真假假很难脱得了这干系。
由于这件事的发生,对陈世峰的触动性很大,他深感惭愧和内疚,暗地发誓要将刘鑫追回来。否则真的无法解释,陈世峰为什么会突然性情大变,着了魔似地开始纠缠刘鑫;试问,谁能找到另外一个更合乎情理的事由出来?
刘鑫一再躲避和拒绝陈世峰,确实令他很痛苦和恼怒,甚至发出威胁要将裸照寄给刘鑫父母;但是无论如何,刘鑫是无法预先感知,陈世峰所说的“不顾一切”就是动手去杀他人。
我们不妨看一看陈世峰,案发前同刘鑫的聊天内容是什么?(摘自每日人物文章)下午5:11分“我很后悔,真的不想承认失去你,我的压力很大,需要你来支持我”。5:38分“还没打工吧?咱们谈谈吧,怎么才能复合?”6:10分“为了把你追回来,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陈世峰在进入案发公寓前几分钟,还给刘鑫发了最后一条通话是“我想调整自己的心理,但是做不到,我一直很痛苦,一直做梦梦见你。我想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我都这么努力了,你能拒绝吗?”过后又说“我很痛苦,我解脱不了。”
这都是案发之前的话,内心活动的真实性很强。从这些字里行间,除了表示自己很痛苦,一再表示想追求与刘鑫复合的心愿外,从这里面谁能看出陈世峰,对刘鑫有半点杀心存在了吗?可以说对刘鑫的生气确实有,但杀心根本沒有。
是什么原因让陈世峰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做出疯狂的举动?恋情有时候就像一把刀子,深深地刺痛折磨着人的情感,刘鑫的拒绝和冷漠,使陈世峰心如刀割,心情糟糕透了。
案发前的下午,在公寓进出口处的发生了一场激烈争吵。刘鑫是个胆小怕事的人,怕得罪陈世峰,不敢说他什么;而江歌根本不会怕陈世峰,免不了在争吵中火力全开。可以想象陈世峰的内心会有多少怨恨,强压在心灵深处。
刘鑫称江歌为三叔,平时最爱听江歌的话;刘鑫很多不方便出面的事,都由江歌出面办理。江歌为了刘鑫的事,多次同陈世峰打过交道;陈世峰深知,若要想重新与刘鑫复合感情,江歌便是一道难以跨越的坎。
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曾对这起凶案的动机作了分析,推断陈世峰是“除了江,震慑刘,让刘乖乖回到身边”。顺然认为这个分析是合乎凶犯行为逻辑的。
2016年11月2日晚上10:38分,江歌到了地铁站,她没有直接回家,向刘鑫发了几条微信;刘鑫上班时间是晚上7:00时~11:00时,刘鑫下班后于11:13分回复江歌,并请求江歌等在地铁站一同回家。
江歌没有直接回家,不排除她也为下午吵架的事感到后怕;同刘鑫一起回家就会安全一些。刘鑫害怕陈世峰纠缠,江歌安慰说“没事,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对于下午争吵的事,隔海相望的江歌妈妈知道后,也感到了有所不妙;当晚聊天时,还特地提醒江歌,“当心他打你”。可是谁也没有预感能力,否则悲剧就不会发生。
12点12分42秒有监控看到,江歌和刘鑫两人都撑着雨伞,一同向居住的公寓走来。此时的陈世峰正等在三楼的楼道口,对楼下的情况看得很清楚。
陈世峰说刘鑫先上楼进屋,江歌查看信箱(在一楼拐角处),停顿了一下走在了后面;由于没有视频可以证实,其真实性很难肯定。好在当天203室有个缅甸住户听到了动静,出具了一份证言。
案发时的情节凭空想象,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只有利用一切可用的证据,来进行合乎常理的推断。
江歌住房是在二楼,最里面一间201室,门对着过道,长度有8.6米,楼道宽95公分,楼道边还有消防箱等;两个人是无法并行走的,必然是有人在前,有人在后依次行走。
201室进户门,是一扇向外开的灰色金属门,锁在左边,锁芯在把手上方,转动把手就可开门;门有闭合器,打开后自然会缓缓关上,外面锁门要用钥匙。
门宽86公分,开门处62公分有管道表具设备形成夹角;平时开门必须打开6成以上,才能正常出入。如果夹角有任何人和物堵住,屋门就无法打开;这是本案的一个固定证据。
在门口管道表具设备上,完好地挂着刘鑫和江歌的两把伞。以此推论刘鑫在进入屋内前,并没有遇到和看见过陈世峰,不存在故意锁门的可能性。有些人说刘鑫阻断了江歌的逃生通道,这种所谓的证据明显是不够充分和有效的。
江歌挂好雨伞,就证明江歌已经到了屋门口,或者打开门正好要进屋时;在毫无知觉和防备时,遭到了陈世峰的袭击,江歌仅仅发出了“啊”的半声惊叫。
怪异的声音,惊动了刚进屋内的刘鑫;刘鑫推不开门,外面的人不回答,于是惊恐万状的她立即打了报警电话。由于日语水平不行,听不明白日本警方的问话,这个录音文字版引发不少人的误会。
203住户开门与陈世峰对视3秒,见江歌躺倒在门口夹角的位置,这足以证明刘鑫是无法打开门的。第二次的电话寻音中也听到了,刘鑫拜托警方也叫上救护车。有些人说刘鑫未尽施救义务,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2016年11月出事后,刘鑫在通话中,告诉江歌妈妈所知道的情形,“听到了,就一声,然后就跑出去推门”“凶手没有说话,直接杀人”在11月10日14:08“听说明天是三叔的道别式,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去?”23:51分“我想去”,23:53分“我来照顾你好吗?”
有些人说刘鑫根本没有道歉;事实上刘鑫一再地表示歉意。江歌是刘鑫最好的闺蜜,刘鑫怎会不痛心?可这一些,有些人却选择了视而不见。
江歌生命权案,社会舆论大有一边倒地谴责刘鑫;对刘鑫来说有失一些公平和公正。正如刘鑫所说,“我沒做过的事,硬说是我做的,我受得了吗?”
刘鑫是不是冤枉,有没有委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和视角,就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为了公平和公正,顺然从刘鑫的角度谈了以上的个人看法。
刘鑫有没有被冤枉,一审认定的事实是不是合理?希望二审能够更加客观,公平和公正。对刘鑫上诉的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