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2万元切糕事件迎来不可思议的反转,不是切糕卖得贵,甚至根本就不是卖切糕,而是店家在卖药酒,1.2万元是名贵药材的价格。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乌龙,只因视频发布者发现顾客被旁边的托忽悠购买了商家的所谓名贵药材,总价1.2万元,所以他才使用了切糕门来做比喻,可是相关媒体转载报道时,却误以为是切糕1.2万元。虽然如今事件迎来反转,可同样也衍生了3个问题。
一,视频发布者是否存在造谣!
虽然该事件确实发生了,可问题明明是药材,而发布者却采用了“切糕”做标题,导致误导网友,甚至是相关媒体,从而让该事件出现后续的演变。
可以说,如果不是发布者的“比喻”,根本不可能发生该事件,那么这属不属于无中生有的造谣,就让相关部门去核实。
二,报道的相关媒体是否存在造谣!
如果最终确认发布者不属于造谣,那么就是报道的相关媒体断章取义,编造不实信息,这种行为肯定属于造谣。
但如果发布者被确认为造谣,报道的相关媒体就不属于造谣,而是属于传播谣言,这两种虽然有差别,但实际本质相同,都属于造谣的范畴之内。
三,商家是否存在违法!
无论发布者的视频,还是事后的回应,都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商家在卖高价药材,并且还有托,可是这种药材是否真的高价,是否明码标价,甚至这其中是否存在欺诈,都需要证实。
毕竟从购买者的反应来看,他应该不知道药材的价值是1.2万元,可是作为一个购买者而言,购买任何东西,即使十分喜欢,肯定也会事先了解价格,所以这就需要查清楚,到底是购买者知道价格,还是商家存在欺诈。
目前,当地市监局已经介入,正在积极核查该事件,真相究竟如何,相信很快就能会答案,不过从披露的信息来看,极有可能是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至于发布者是否存在造谣,还有报道的相关媒体是否存在造谣或者传谣,这两个问题就不属于市监局的工作范畴,不过相信相关部门应该也会介入,给出一个合适答案。
在如今人人自媒体时代,无论是发布者也好,还是相关媒体也罢,最好还是按事实发布,不要夸大其词,或者使用误导语法,毕竟较真的人不少。
反转你大爷了。啥药酒一万二。里面泡的钻石吗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买东西都是有钱人
支持从事切糕从业人员和企业共同向造谣者,发报者提起法律诉讼,索偿损失
[得瑟]当时他怎么不说是卖药酒而是多次大大声的说这切糕就是16块钱一克的?[得瑟]反转?任他给你再多五毛钱你再洗也不可能洗得白
卖酒,那酒有生产厂家?有许可证吗?
说了等于没说,啥也不是[流鼻涕]
这也没反转啊,和切糕不就是一个套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