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毅报道 6月27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措施》共30条,分为4个方面。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措施有11条,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开办经营;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流程,规定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探索建立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便利经营主体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或者修复信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育三年行动,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内容。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的措施有4条,包括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做好大型企业在年报公示中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动态调整发布《抚顺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事项清单》等内容。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的措施有5条,包括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行风建设;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着力减轻企业费用负担等内容。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措施有10条,包括支持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试点创建等活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融资对接服务;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等内容。
下一步,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这30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帮助民营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抚顺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