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未成年恶性犯罪,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青羽看天下 2024-03-21 12:43:35

最近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残忍杀害同学的事看得让人气愤,现在更多信息透露,三人完全是有预谋的犯案

光那个杀人埋尸的坑,他们就挖了两次,3月9号挖了一次,3月10号杀人当天又挖了一次

也就是说杀人坑挖两次,证明三名凶手是计划把小王埋在这的,完全是有预谋犯案

那么他们会被怎么惩处?

很可惜,根据承办此案的律师说,警方将向上级部门申请特别程序,追究这三个初中生的刑事责任,但不可能会判死刑,最高应该是无期徒刑

被害者的姑姑在头七时候,也出来悲痛的发文说,支持死刑

尽管不少人都支持对这么残忍的预谋杀人埋尸案以死刑,但根据现在法律,几乎是不可能死刑的

大家是否还记得之前有一个性质也一样恶劣的“消失的夫妻”案件?当时四名罪犯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抛尸性质极其恶劣

其中三个成年人被判处死刑,一个未成年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但所谓的“无期徒刑”并不是真的无期,狱中表现良好是有多次减刑机会的,无期变有期,然后关个一二十年刑满释放

根据法院的公示信息,那个在“消失的夫妻案”里被判无期的未成年人,几年前就公示减刑了

因罪犯狱中表现良好,刑期从原本的无期,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虽然我们都很气愤,但现在针对未成年的法律就是如此

也就是说这三名凶手入狱后,如果表现积极良好,关个一二十年,就会出来

那么中国是否应该修改法律,针对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就该判处死刑呢?

但更大的问题是,该如何杜绝这种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用死刑杜绝吗?

还有为什么现在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越来越多?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越来越多,是不是反映出我国的“未成年犯罪预防体系”,出了问题?

这个比“该不该判那三名凶手死刑”,更值得讨论的问题

知名大V汪海林说,这两年中国的恶性犯罪其实已经下降了不少,在中国生活大家普遍觉得安全,但现在公安干警担心的是未成年恶性犯罪的增加

这里面有两大原因:

一个是留守儿童的社会因素

一个是未成年犯罪惩处制度的削弱

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大量农村父母进城务工赚钱,留下大批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都是由爷爷奶奶辈的人带着

而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容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成为受害者,要么成为加害者

留守女孩被同村谁谁谁欺负怀孕,这样的新闻不少见,另一边留守儿童也会因缺乏管教而走上歪路,沾染上不良习气

像上面这三个残忍犯案的凶手,就是留守儿童

讲到底是家庭环节父母的缺位,小时候我们就知道,父母离婚会对孩子成长带来毁灭性打击,大多数父母离异的孩子,都容易走上歪路

而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一年就回来一次,比离婚更惨,家庭教育环节形同虚设,爷爷奶奶辈又难以管教孩子,导致孩子一旦沾染上坏习气,就会无限放大

加上村镇里的学校,大多数又都是留守儿童,这就更造成了留守儿童聚在一起,心理状况的扭曲和朝着恶性发展

这是一个你既要打工人进城务工提供低廉劳动力,又要孩子在缺乏父母之爱的条件下健康成长的“不可能话题”

不过光是“留守儿童”这一点,还不至于让问题变得严重,这背后还有个原因,就是对于未成年惩戒制度的削弱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少管所”和“工读学校”,拿我小时候来说是一定听过的

我小时候学校里也有校霸,学校外也有小混混,但当时是有工读学校的,“工读学校”这四个字很可怕,所有不良的孩子都很怕进“工读学校”

我还亲眼见过学校里出名的小混混跪在老师面前哭的,就是不要进工读学校,他怕死了

我们那年代,虽然大多数小混混其实都进不了工读学校,但“工读学校”的震慑非常强,这种强大的震慑力在学校里有,在小混混之间也有

这就让以前校霸和小混混虽然也抢同学零花钱,也打人霸凌,但几乎很少听到什么未成年人有预谋的把同学用铁锹拍死,然后埋尸这种恶性案件的

进入21世纪,我国逐步取消了“少管所”和“工读学校”,改成了“未管所”,也就是“未成年犯管教所”,还有一个是叫“专门学校”

这是一个很重大的改变,背后所体现的是中国对于教育惩戒未成年人的态度“大转变”

在有“工读学校”和“少管所”的年代,我国的核心方针是“收容教养”

就是用各种强制手段,关押,道德教育,生产劳动等,强行帮你改掉身上的恶习,纠正你扭曲的思想

这是“收容教养”的本质

但是废除工读学校后,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惩戒,就从“收容教养”,变成了“矫治教育”

这四个字的改变,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待惩戒未成年人的态度,完全变了

收容教养,是用各种强制手段,逼你改掉身上和心理的恶习

(以前小混混很害怕去工读学校,不是没有原因的)

可一变成了“矫治教育”,力度和烈度就低了很多

那么“收容教养”和“矫治教育”的根本区别在哪呢?

收容教养,是假设一个孩子已经坏透了,国家要用强制手段把你给变好,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对待一条咬人的狗,如果不能杀了它,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

就是打到这条狗,不敢咬人

收容教养,大概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而“矫治教育”,则是假设一个孩子他本质是好的,只不过暂时走了歪路,他还有得救,我们不能用太强硬的手段来对付他

因为像“收容教养”那种方式,虽然强制手段可以改变孩子的恶性,但他这一辈子基本也废了

而“矫治教育”下,原则是要让孩子能改邪归正,还能回归正常社会,国家政府扮演一个“好妈妈”的角色,对走上歪路的孩子谆谆教导,矫治教育,承担帮助犯错的未成年人的好妈妈角色

如果“收容教养”制度下,国家扮演的是一个坏爸爸的话

那么“矫治教育”制度下,国家扮演的就是一个好妈妈角色

你说政府的这种转变,有错吗?大方向上是没错的,想法上是没错的

没有哪个坏孩子是在短时间内变成杀人抛尸的残忍凶犯的,这里面一定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如果社会能在这个漫长过程中,察觉并且及时纠正孩子的歪路,那么矫治教育是有用的

但问题在于,国家这个“好妈妈”想的很好,但却做不到

从现在数量增加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来看,也确实如此

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有三个

2020年有一篇专门的报告,讲的就是这个问题

该报告所讲的就是将“收容教养”制度,改成“矫治教育”制度后,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点:

国家由“坏爸爸”变成“好妈妈”后,坏孩子不送去工读学校了,而送去“专门学校”,在专门学校里对孩子进行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

也没有什么体罚呀,干活呀,就是换个地方,用更贴近你的方法教育你

但是这里面水平参差不齐,主导机关也没一个确定性

比如南京市的专门学校,南京市建宁中学,是由教育局主导的,学校的财政、人事、计划全都由南京市教育局调配

滨州市的专门学校,是由政法委主导的,当地政法委调配掌控这专门学校

还有些地方的专门学校,则是由司法局主导的

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负责督导专门学校的建设,上头就给个要建专门学校的命令,下面怎么建,由谁建?是教育局负责,还是政法委负责,还是司法负责?不知道

这直接导致全国专门学校的职责不清,连到底向谁负责由谁管,都弄不清楚,这是一个专门学校的很大问题

第二点

而当专门学校建成后,里面的老师到底能“教育”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教师“惩戒权”其实是丧失的

因为法律在推出过程中,缺少明确“惩戒权”的规定,那么当专门学校老师,面对那些“头皮硬”的同学时,该如何惩戒?尺度在哪?

惩戒轻了,学生不听,继续头皮硬

惩戒重了,老师被告,直接身败名裂

惩戒法律的模糊不清,直接造成老师的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过去在“工读学校”时期,老师对“头皮硬”的学生,惩戒是没有顾虑的,因为相关法律是缺失的

可在“专门学校”时期,相关法律有了,但细则不清,惩戒权的划定不明确,导致老师害怕下手重了自己反倒被处罚

于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专门学校老师的惩戒,只敢打打擦边球的点到为止

第三点,专门教师,师资匮乏

国家想当好妈妈,搞“矫治教育”,可老师素质不高,教育模式单一

怎么教育孩子,是一个很难的学问

而怎么教育一个坏孩子,是一个难上加难的学问

以前一刀切,强制惩戒,可一旦改用软性矫治手段,要从心理上化解孩子生成的“恶”,这对于老师的要求非常高

但是有这方面能力的老师,非常少

我们就拿南京举例,南京算是个中国排名前列的城市了吧

可就算在南京的建宁中学,在这个专门学校里,绝大多数老师都是男老师,而且以前还都是教体育的

什么意思,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吧

虽然好妈妈提倡“矫治教育”,但师资力量还是以前那批“坏爸爸”时期的

但和坏爸爸时期相比,又不敢用以前一样的强硬惩戒手段,于是就造成一种尴尬的上不上下不下的矛盾状态

这还是在大城市南京的情况,放到小城市,就比如放到这次发生惨案的邯郸,那里的师资力量和条件,和南京更没法比了

并且根据相关报告调查显示,进入专门学校的未成年比例是比过去大幅下降的

打个比方以前100个不良的未成年人,会有30个进入工读学校“改造”

而今也是100个不良的未成年人,只有3-5个会进入“专门学校”改造

不是不良的未成年人少了,而是由于工读学校的取消,教育问题学生的地方少了

像是南京建宁中学,是全江苏唯一的“专门学校”,整个江苏就这一所“专门学校”,学校25亩,计划接纳180名学生,可入学240人,早超过校区承载量,学校超负荷运作

可全江苏就这240个问题学生吗?那些进不了问题学校的“问题孩子”,又怎么矫治呢?

这还是江南富裕省份江苏,其他经济发展较低的地区,留守儿童众多的地区,有专门学校吗?专门学校又是什么情况?

从上头专门学校的负责管理部门不清,法律设置不明确,下面学校投入缺乏,师资力量薄弱,

那些其实已经有问题的未成年人,无法被专门学校接手,于是造成问题越来越大,歪路越走越远

同时也像我之前所说的,工读学校取消后,其对未成年人的震慑力荡然无存

以前的学校恶霸会害怕工读学校,现在的学校恶霸会怕“专门学校”吗?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增多,和国家整体从“坏爸爸”转向“好妈妈”的角色有直接关系

转向“好妈妈”这个方向本身没错,我们应该给没有犯下恶性大错的孩子,一个矫治和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问题在于,脑子转向好妈妈了,可身体转不过来,统一管理机构缺失,法律细则不明晰,师资缺乏,教师素质更是坏爸爸时期的那一批

所以国家还是应该从制度上面修补,明确管理机构,明确“惩戒权”范畴,同时拨款加大相关师资的培训和学校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减少由留守儿童问题所引发的未成年恶性犯罪

邯郸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真正重点,在于死刑,也在于如何避免下一次未成年恶性犯罪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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