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足浴店本本分分的不行吗?非得整出些花里胡哨的“特色服务”,让人看得是眼花缭乱,心里头那个别扭啊,简直是没法说。在重庆啊,就有这么一些足浴店的老板,非得把手推、胸推这些个玩意儿搬上台面,还美其名曰“特色服务”,这不是明摆着往枪口上撞嘛!
先说说这手推胸推吧,你说它是不是卖淫?这事儿还真不好说。你说它不是吧,它明摆着就是种性服务的变种,跟卖淫那是一脉相承的;你说它是吧,它又偏偏不走寻常路,非得整个非进入式的名头,搞得好像自己多清白似的。这不,法律上也是模棱两可的,说它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组织他人提供这种服务的,还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你说这法律啊,有时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明明就是那么回事儿,非得绕个大弯子,搞得人云里雾里的。
更绝的是那些个进入式的性服务,比如口肛啥的,那可是更让人咋舌了。怎么就把这些个玩意儿当成服务来卖了?这不是明摆着在挑战社会的底线嘛!这事儿在法律上还争议挺大的,有的地方法院认为这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有的则认为不属于。你说这法律啊,有时候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同样的事儿,怎么就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呢?
有的地方法院判决认为构成组织卖淫罪,那可是重罪啊,起刑点就是5年以上,最高甚至可以达到无期徒刑。你说这判得轻不轻?重了吧,好像又有点过了;轻了吧,又好像对不起那些受害者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反正啊,这事儿就是让人心里头不痛快,觉得法律有时候真是挺无奈的。
话又说回来了,手推胸推、口肛这些玩意儿,虽然不构成刑法上的卖淫罪,但那可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啊。你说这算不算是违法?当然了,肯定算啊!违反了法律,那就得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这处罚吧,虽然比不上刑法那么严厉,但也不是闹着玩儿的。
这足浴店本来就是个让人放松身心的地方,怎么就能整出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呢?你说这些老板们啊,是不是脑子进水了?非得把这些个玩意儿当成卖点来宣传,这不是明摆着在砸自己的招牌嘛!你说这世道怎么了,怎么就把这些个玩意儿当成宝了?
就拿我来说吧,我每次去足浴店啊,就图个清静和放松。你说这手推胸推的,我得是多有闲心啊,才能看得上这种玩意儿?再说了,这玩意儿真的能让人放松吗?我看未必吧。你说这胸啊手的,又不是啥灵丹妙药,推一推就能让人飘飘欲仙了?这不是明摆着在忽悠人嘛!
还有那口肛的,更是让人作呕了。你说这好好的足浴店啊,怎么就变成了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了?这不是明摆着在侮辱人的智商嘛!
这些足浴店的老板们啊,还是赶紧醒醒吧。别再整这些个花里胡哨的“特色服务”了,还是老老实实地把足浴店经营成个让人放松身心的地方吧。
哎,说了这么多啊,我也是挺累的。不过啊,我还是希望大家啊,能多多关注这事儿啊。你说这世道啊,怎么就容不下个清清白白的事儿呢?所以啊,我还是希望大家啊,能在评论区里多说说自己的想法啊。你说这人啊,还是得有个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啊。所以啊,我还是希望大家啊,能多多转发这事儿啊。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世道的真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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