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的无数次的反映下,网络舆情:2023年12月17日(西峡县军马河:G345国道过载,土地林业环保相关部门何解?)、于2024年01月06日(河南西峡:电力、环保、水利、林业相关部门助力石料厂非法经营?)依然不拆除!反而有把非法搭建临时房数间,如图:
做好长期和政府职能部门对立。
首先是军马河镇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在你眼皮下装做看不见!另外还有鱼库村石料厂所在地的管辖地,村委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真的看不见?还是有什么内幕让你们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由此可以看出,矿山开采必须由国家进行监督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批准及监督管理机关。
砂石资源是一种短期内不可再生资源,具有财产属性,天然砂石资源迅速减少,价格持续上涨。维护良好的开采秩序,是推动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有些地方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村民举报国道G345西峡段出现盗采国家资源的情况,网络关注后,一自称徐向锋的企业老板回复信息称,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他是通过西峡政府自然资源局拍卖所得,是属于临时河道治理项目,究竟是不是河道治理项目呢?
河道治理前青山绿水,河道治理后挖掘机上山采矿,毁坏绿色植被,车间非法占地,G345国道未交工使用,造成道路过载隐形安全隐患,与徐总所讲述的事实有所不符,河道治理项目为何挖掘机向山坡上方开采砂石?据村民反映土地资源局长庞彦和环境保护局长:郭金鹏,这两位领导的参与开采分红,希望村民只是传言。西峡县电力部门将电缆通往非法矿区、水利局河道治理成私挖山体、林木损毁一再出现、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希望西峡县涉事部门担起水源地生态保护的责任,确保一渠清水北上。
据知情者透露,该砂石料车间有西峡县环境保护局长:郭金鹏和土地资源局长庞彦参与,徐总准备在春节期间大干一场,请问西峡县水利、环保、土地、电力、林业他们手续合法吗???如不合法,是否会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