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军马河段采石场在无环保土地林业等无合法手续依然不拆除

东北的冬天 2024-03-27 20:54:58

在群众的无数次的反映下,网络舆情:2023年12月17日(西峡县军马河:G345国道过载,土地林业环保相关部门何解?)、于2024年01月06日(河南西峡:电力、环保、水利、林业相关部门助力石料厂非法经营?)依然不拆除!反而有把非法搭建临时房数间,如图:

做好长期和政府职能部门对立。

首先是军马河镇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在你眼皮下装做看不见!另外还有鱼库村石料厂所在地的管辖地,村委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真的看不见?还是有什么内幕让你们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由此可以看出,矿山开采必须由国家进行监督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批准及监督管理机关。

砂石资源是一种短期内不可再生资源,具有财产属性,天然砂石资源迅速减少,价格持续上涨。维护良好的开采秩序,是推动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有些地方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村民举报国道G345西峡段出现盗采国家资源的情况,网络关注后,一自称徐向锋的企业老板回复信息称,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他是通过西峡政府自然资源局拍卖所得,是属于临时河道治理项目,究竟是不是河道治理项目呢?

河道治理前青山绿水,河道治理后挖掘机上山采矿,毁坏绿色植被,车间非法占地,G345国道未交工使用,造成道路过载隐形安全隐患,与徐总所讲述的事实有所不符,河道治理项目为何挖掘机向山坡上方开采砂石?据村民反映土地资源局长庞彦和环境保护局长:郭金鹏,这两位领导的参与开采分红,希望村民只是传言。西峡县电力部门将电缆通往非法矿区、水利局河道治理成私挖山体、林木损毁一再出现、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希望西峡县涉事部门担起水源地生态保护的责任,确保一渠清水北上。

据知情者透露,该砂石料车间有西峡县环境保护局长:郭金鹏和土地资源局长庞彦参与,徐总准备在春节期间大干一场,请问西峡县水利、环保、土地、电力、林业他们手续合法吗???如不合法,是否会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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