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职校男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事件终于迎来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警方已经允许他取保候审,他的父亲正在办理手续,很快他就能出来了。
而此前他的父亲孟先生就已经申请过对小超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当时警方没有同意,4月14日济南公安表示,此案已经提级办理,专案组进场,这不立马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了。
这一次,人民的声音终于发挥了力量。但与此同时,三名醉汉的信息不仅密不透风,甚至有网传消息迅速发酵,表示有知情人曝光猛料,真相浮出,事件要迎来反转。
学生未必是正当防卫、知情人曝光3个细节,互殴更恰当?目前,从官方的说法来看是醉汉调戏女学生在先,男学生见义勇为在后。
3月31日晚上,是醉汉看到女学生拿外卖,假装外卖员隔着栅栏跟女生打招呼,还吆喝到:“这是11点的外卖”。女生感觉自己被调戏了,愤怒的回骂后转身离开,而3名醉汉却不依不饶对着女生的背影变本加厉的各种辱骂和挑衅。
此时,路过的三名男同学看到自己的同学被欺负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跟三名醉汉发生了争执。三名醉汉是酒壮怂人胆,越骂越来劲,男大学生是气血方刚越骂越不服气,骂着骂着三名醉汉竟然不顾学校保安的阻拦径直冲进了校园。
其中一名醉汉直接就揪住了一个叫做小超的男学生,小超被对方用力掐着脖子呼吸困难,出于本能就一拳打了过去,而醉汉也瞬间栽倒在地。
但随着舆论的持续发酵,事件又迎来了一个新的版本。
有自称是现场的知情人爆料了三个细节。
一、三名醉汉起初并没有调戏女生,是女生自己误会他们是送外卖的,事后还不认错辱骂了醉汉。
二、是男学生先骂的醉汉,然后双方互骂,醉汉想翻越栏杆被朋友拉住了。
三、是男生抄着一把雨伞气势汹汹要对峙,保安出来沟通的时候醉汉趁机冲入校园,推了小超的脖子。小超成功躲闪,回击3拳把醉汉放倒在地,然后看对方倒地不起,以为是碰瓷又上前朝着头部猛捶了几拳。并再次追打醉汉。
而醉汉之所以会受伤如此严重,一是因为小超是练习过散打的下手比较重,二是因为他打了好几拳且都是对着头部。
谣言可信吗?一开始,大家都觉得警方的做法很过分,因为这是明显的见义勇为,并且是醉汉先动手,而当天晚上大家也签订了和解书。
那么事后,醉汉突发脑疝住院做开颅手术,警方因为这个病情严重就把事情定义为故意伤害于情于理都很难服众。
那么现在的问题在于,既然当时有监控,那么事情的先后顺序应该是有一个标准统一的说法,况且此事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如果真如知情人所说是明显的多次用拳头击打头部,那么应该不会这么快就可以取保候审。
毕竟就算是打着见义勇为的称号,出一拳反击和多次用拳头击打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就算里面没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也会倾向于防卫过度的层面。
所以,目前还是等待官方的进一步消息。
见义勇为和法制的再一次较量,网友的炸裂评论而这件事情之所以能引起如此轰动就在于,见义勇为的尺度到底是什么?
就像网友一针见血的指出:
这就是典型的以结果来判定事件性质,即醉汉如果没有受伤很严重,那这个学生就没事。而不是看这个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即醉汉才是不法侵害的主体,是发起者并实施了整个侵害过程,只不过被侵害人(或者叫防卫人、受害人)可能比他厉害,所以侵害者吃亏了,所以侵害者成了弱者,所以被侵害人(或者叫防卫人、受害人)反而要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这个事情不能对公众有一个清晰的交代,那么此后,见义勇为的人会越来越少,因为他们的权益太难保障,明明是行善在先,却总是背上故意伤害的罪名。
甚至还有网友反讽到:判这个学生无期,看以后面对恶势力谁还敢见义勇为,违反了,都给济南公安跪下。
大家也表示:这样的优秀青年不多了,别寒了大家的心。
有人质问:做好事就这么难吗?
也有人对于取保候审的结果乐观的表示:舆论的力量也是正义的力量。
民心在哪里?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酵成这个样子,就在于判处的结果于情于理都很难服众。
试问,这个事情如果男学生当时不管,这个女生被醉汉侮辱了,这个社会又会怎样评价男学生?现在,男学生见义勇为了,也不是自己先动手,所以凭什么用动手的后果来判定男学生的行为呢?
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反击的到底是一拳还是好多拳,那事情最终的结果也顶多是防卫过度,算不上故意伤害。
毕竟,如果今日我们不发声,来日谁会站出来见义勇为,谁又会出来为正义摇旗呐喊?
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