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易学
《喜忌篇》解析6
六辛日时逢戊子,嫌午位运喜西方。
此论六阴朝阳之格。二十四山中,辛金至亥为六阴之地,而得子时一阳初生,经云:“六阴尽处一阳生。”故称为六阴朝阳之格,指的是尽阴处还阳。只喜子字一位,多则不成格。
辛以戊为印绶,以癸为食神,而戊子时,戊与子中之癸暗合。四柱中,忌见午冲破子禄。西方为金旺之地,故喜。东方财气之乡亦贵,忌南方火乡,北方伤官之地。
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类为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四柱纯杀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此专论偏官格。偏官,即七杀。有制伏的,称为偏官;无制伏者,即为七杀。凡见七杀,喜有年、月、时中见制杀之物。如果制伏偏官得中,主一品之贵。如四柱中再见官星,叫官杀混杂,反主贫贱。如果七杀偏官无制,又名七杀之鬼,天元受克而为凶。
五阳日的食神,可以去煞留官。五阴日的伤官,则可以去官留杀。除此之外,还有贪合忘杀与贪合忘官。
如六癸日生人,干头见己字为七杀,四柱中若出现甲字,甲与己合,故为贪合忘杀,使己土不能为杀,故称为贪合忘杀。
若此四柱又见戊土官星,便是去杀留官了。若不出现官星,亦不作七杀看,只以偏官论之。又如六壬日生的人,干头透出己字为官星,若四柱再见甲透出,合去官星,此正官亦不成正官了,此为贪合忘官。
凡七杀格,须有制伏,四柱中原有制伏,要行杀旺之乡。若有制伏,再行制伏之运,则为尽法无民。若四柱中原无制伏,则喜行制伏之乡。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时岁火多,却为印绶。
甲刃在卯,丙刃有午。所谓刃者,指五行到了帝旺之位,因旺极反以为凶,故阳刃为凶神。五阳干,才有阳刃,而五阴干则不论刃。
戊也以午为刃,为何又不论呢?因阴火可以生阳土,正是戊土的印绶。如果岁时之干又生戊火,则成为印绶格了。
月令虽逢建禄,切忌会杀为凶。
建禄,如甲禄在寅,乙禄在卯之类。如甲以寅为禄,此为我身旺之根基,身旺则可以任财官,而四柱以财为富,官为贵。若八字中见伤官,又见午戌,而成三合火局,会起伤官则能伤害我之正官,故称为会杀为凶了。
原注说,月令建禄,指正官。如甲生酉月,为官星正气。若年时带子辰,会起申中七杀,乃为甲之鬼域,故为凶。此解即不通,子辰会申为甲之印,无所谓会杀。若说会,应解为年时若见申、戌,三会成金局成杀,方为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