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
对调整内容进行公开意见征集
根据发布的通知,主要调整如下:
01贷款额度调整: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02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编辑|房小月
*素材源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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