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帮姐夫逃脱罪责?福建闽侯一副庭长越被举报越进步!

奇科周末 2024-04-13 16:27:27

摘要:姐夫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500万元,小舅子为帮姐夫逃脱罪责,滥用职权引导受害者到自己任职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为立案、调解、执行提供“一条龙”服务,最终将涉刑案件变成了民事纠纷,导致受害人根本拿不到钱。

“他徇私枉法帮姐夫逃脱罪责,让我们的棺材钱都被骗光了!”多年来,古稀老人林祖彪、余朝锦,接连对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必慧进行实名举报。

但是,古稀老人的举报,不仅使李必慧毫发未损,而且别人越举报,他就“进步”越快。数年间,李必慧在举报声中从闽侯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提拔为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接着很快又被提拔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成了班子成员。

热心法官原来是被告的保护伞

出生于1944年的林祖彪,和出生于1946年的余朝锦是福州人。连日来,他们向相关部门举报称,诈骗分子王建勋、李秋月夫妻以借为名,诈骗了他们800多万元。后来得知,被王建勋夫妻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还远不止他们俩位老人,目前已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总金额高达6500万元,受害者多达37人,且基本上都是高龄老人。

他们在维权的过程中,遭受到在闽侯县人民法院任职的李秋月亲弟弟,即原执行局负责人、副庭长李必慧法官徇私枉法的不当干预。他们为此曾多次向巡视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举报,30多人联名摁手印向公安经侦报案,但闽侯县纪委于2021年8月作出避重就轻的回复,仅以李必慧违反回避制度为由进行调岗处理,没有作出任何处罚。

事实上,李必慧的违法违纪问题十分严重。他明知姐夫王建勋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以高息作诱饵向不特定的老人大量借款,金额至少6500万以上,已涉嫌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情况下,为帮助姐夫逃脱罪责,将刑事案件变成民事纠纷,亲自出面欺骗受害者,想方设法引导广大受害者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调解、执行。

为了保护自己的亲姐姐和姐夫,李必慧还以“不起诉,之后执行拍卖分不到钱”为由,唆使受害者尽早起诉,其中林祖彪、余朝锦、江某某、黄某某四人从案件立案受理、交费、安排法官调解、后转入执行,就是李必慧亲自安排的,由他一手操办。

刚开始,受害老人还以为遇上好法官而感动不已。但到了执行阶段,才发现上当受骗了。实际上,在李必慧引导受害老人起诉的过程中,王建勋、李秋月夫妇的资产早已转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必慧恰恰是执行局负责人,执行结果可想而知。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时手握执行大权的李必慧还跟受害老人说:“你们与王建勋的事,法院已裁定、调解、执行,你们现在去公安报案,公安经侦大队也不受理了。”

此时,受害老人才恍然大悟,回想起李必慧当时那么热心地帮助他们去法院立案、调解、申请执行,原来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姐夫和姐姐脱罪,完全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务之便,为姐夫和姐姐的经济犯罪充当保护伞。

为隐匿房产的姐姐发放住房保障款

在执行过程中,李必慧为帮助姐姐李秋月谋取23万元不法利益,还亲自出面叫受害老人签字同意解除李秋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李秋月隐匿的房产至少三处,依法不应享受住房保障款,但李必慧却仍然滥用职权,为其姐姐李秋月谋取不该享受的住房保障款23万元。

被李秋月隐瞒的第一处房产是:2014年12月,其购买了在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福建省连江县兰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假日听海二期X栋1006单元房,该房于2015年9月30日交房,而第一件判决的案件生效的时间是2014年5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必慧仍通风报信叫李秋月马上处理房子,卖给他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第二处:李秋月隐瞒了王建勋老家在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村埕元11号二层两个单元房。该二层是旧宅地上兄弟合盖的五层楼房屋,王建勋和李秋月分配在二楼,分隔成两个独立的单元房。

第三处:李秋月隐瞒了王建勋老家在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村埕元11号前面朝街面一幢房产,该房产系王建勋父亲遗留给王建勋的。王建勋、李秋月结婚时,就住在该处,他们的儿子王某出生满月时,也都是居住在该处。

李秋月与王建勋办理离婚登记时,她明确不要任何夫妻共同房产,也没有居住在被拍卖的房产内,因此她没有理由要求从被拍卖房款中支付其住房保障款。李必慧为不具备领取住房保障款的姐姐发放23万元的住房保障款,涉嫌徇私枉法。

受害老人还指出,李必慧明知王建勋在老家有民宅自建房,但在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执行冻结拍卖宅基地自建房时,李必慧却以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没有产权为由,拒绝查封拍卖,这是明摆着的徇私行为。

此外,李必慧还为王建勋转移财产通风报信。

受害者之一的何某某,在2015年5月是第一例法院裁定王建勋、李秋月应于判决5日偿还何某某85万元的判决。何某某在诉讼阶段,曾有申请诉讼保全,当时何某某和徐某的律师了解到王建勋在老宅基地盖一栋楼,当时土地证是在王建勋名下,但没过多久律师再查询时,发现王建勋宅地土地证已易名。这就是李必慧从中通风报信的结果。

消极执行,让姐夫姐姐转移资产

受害老人称,李必慧明知王建勋、李秋月将本案受害人的巨额借款用在西安、福安、福州等地进行投资,结果他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予执行追回,致使相关款项被王建勋、李秋月瓜分或抽逃。

其一、王建勋、李秋月在西安传媒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巨额投资,该项目中止开发后曾退回投资款2800万元。其中第一笔是2016年5月转款50万汇至“鞠青汁”个人账号62170018****5880,鞠青汁帐户汇还张某某5万元,还有退回2000万元左右投资款是汇至李秋霞(李必慧和李秋月的妹妹,在王建勋公司任出纳)账户。李秋霞在李秋月、王建勋的授意下,由李秋霞账户62170018****64276和62170018****0360帐号分别汇还江某某30万、黄某某77万元、林某某共10万元,张某某5万元。西安公司还有将剩下的钱分别汇给李秋霞、王建勋、李秋月、王某(王建勋儿子)银行账号,其中部分款项被用于支付李必淡的儿子生活费(李必淡因诈骗罪二次入狱至今仍在服刑)。

当时,受害老人把这些情况提供给执行局负责人李必慧,李必慧则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说鞠青汁、李秋霞与本案无关,不能查封冻结鞠青汁、李秋霞帐户;之后又推脱说要查一下鞠青汁什么时候同意把帐户借给王建勋使用。但是,李必慧这一查就是五年没有结果。

为了证明王建勋使用鞠青汁的银行账户走账,受害老人专门提供了由闽侯法院白沙法庭审理的、原告邢某某诉被告王建勋、鞠青汁一案中由鞠青汁提交的《答辩状》,答辩状中非常明确的自认,鞠青汁从2013年就为王建勋进行银行走账。但李必慧为了保护姐夫和姐姐的利益,始终没有同意受害老人的申请对鞠青汁银行帐户进行查询、冻结等措施,致使本来可以用于执行的西安巨款又被王建勋转移侵吞。

其二、李必慧明知王建勋、李秋月在福安有投资加气站,结果仍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对股权及设备款不予执行,致使该款再次被王建勋、李秋月抽逃瓜分。

福安王基岭液化气汽车加气站,由于管理不善还未上马,王建勋就把该加气站卖给福投宁德分公司,现还占该公司19%股权。当时有购买设备的130万款项直接汇至厂家,后因加气站转让,厂家就将该设备款退还王建勋。

当时申请执行人林祖彪讨债时,王建勋、鞠青计承诺只要该设备款一回来就还给林祖彪,他们还在承诺函上加盖公司的大印章。但该款汇回后,王建勋不但不还,而且还把该款全部侵吞。林祖彪等人一再催促执行局要去调查、查封该款,但李必慧一拖再拖,在近一年后才装模作样地去福安溜达一圈,眼睁睁地看着王建勋将该130万卷走。

其三、李必慧明知王建勋、李秋月在福州有经营典当行,王建勋在其他股东先后退出后,最后剩下王建勤一人经营,其中还有他人典当财产黄金1777克,当时典当金额为33.33万元。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局李必慧提供线索,结果李必慧却不闻不问,该黄金最终被王建勋变卖,钱款被转移。

此外,李必慧明知王建勋是中能国信新能源(福建)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对该股权进行执行。

王建勋于2015年7月7日收购经营中能国信新能源(福建)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王建勋的个人独资企业。但王建勋收购后短短一个月时间,就于2015年8月6日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王寿谋,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王建勋变更为任桂阳。

在股权转移的次日,王建勋和李秋月立即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又多次指使他人转移股权,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却牢牢地掌控在王建勋的手中。当时闽侯法院执行局也找了王寿谋等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但这些人却回答称公司的事他们不知道、不知情,所有的事都要去问王建勋,都是由王建勋说了算。

期间,王建勋还以公司的名义与赵某某等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但李必慧明知王建勋是中能国信新能源(福建)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却仍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予执行。

越被举报越进步的“全省优秀法官”

在李必慧的一番运作下,姐夫王建勋涉嫌6500万元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化刑为民”,成了普通民事纠纷,导致受害人根本拿不到钱。

有意思的是,闽侯县法院官网的一篇文章表明,李必慧曾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该文对李必慧是这样介绍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坚守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信念,践行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作为一名法官,他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公正执法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执行员,他是法院办案能手,成功执结了许多大案、难案,工作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

也许正是拥有这些光环,李必慧在被古稀老人多年的举报中不仅毫发未损,而且别人越举报,他就“进步”越快。数年间,李必慧从最初被举报时的闽侯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被提拔为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接着很快又被提拔为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成了班子成员。

针对如此反常现象,受害老人们十分纳闷,难道李必慧在闽侯就能一手遮天,受害人就再也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了吗?

相信邪不胜正,正义只会迟到,绝不会缺席,犯罪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审判。目前,37名受害老人正在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此外,关于李必慧徇私枉法帮助王建勋、李秋月非法转移资产,变相协助拒执犯罪等行为,以及李必慧在举报声中不断被提拔重用的问题,受害老人们也将进一步进行举报,让违法乱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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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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