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本硕毕业生郑某某,举报其导师杨副教授存在抢走她论文一作署名权,挪用实验室经费,压榨学生的情况;江南大学回应,不存在;引发广泛热议!
江南大学声明中;否认了导师杨副教授存在郑某某所反映的问题;认为是学生在诬告。
郑同学举报导师存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说导师杨某某侵占了她的研究生论文一作的署名权。证据是,该论文发表后,出了问题被驳回。由于实验不是导师做的,没有第一手数据,导致导师无法修改这篇论文。
言外之意郑同学,手里有一手实验数据,就是不给导师;以此证明导师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一作。
第二个都是边角料的举报;说老师利用学生身份套取经费,最后钱被收走,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导师把学生当免费的劳动力对待等等问题。
从郑同学的举报看,第一项内容是关键,第二项内容所有学校与导师都存在,看似不合规,实际大家都在做。
郑同学举报的内容,实际是学生读研论文署名的问题。论文有通信作者,一作与二作,三四作都有。学生读书期间,论文要如何署名呢?是导师挂一作,还是论文本人挂一作,老师署名通信作者呢?感觉没有标准。
从网友的反馈看;国内学生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一作默认都是导师的,学生一般是二作;应该是圈内常规;学生不服也得忍。
只是郑同学举报的这篇论文出现了问题;导师无法修改,直接烂尾;郑同学貌似手里有证据,证明这篇论文是自己的原创!不过也有人说,郑同学性格不好,一直在找其导师的麻烦。
江南大学的调查,虽体现出一定的担当;但是质疑声一直不断,认为这是学校自查自纠的调查结果,很难有说服力。
为此,新京报还发文点评了江南大学的声明;也认为这是一个自查自纠的调查结果,不具有公信力。应该请第三方来做调查,还原事情的真相。只有这样,郑同学后面才不会再举报的。
新京报质疑的对吗?肯定是对的,面对学生的举报,学校自查自纠确实难以放心的,就怕存在护短行为。
这件事最大的麻烦是;研究生在读书期间,发表的论文;一作属于学生还是导师的,或者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导师或者学生的;现在的默认规则应该是偏向老师,对学生不利。郑同学就是死掐导师无法修改论文问题,认为导师存在学术不端。
文末总结
不管郑同学的诉求是否合理,学校自查自纠都是难以让人放心的;从这方面说,新京报的质疑问到了点子上。
江南大学郑同学举报的案例,很有现实意义。教育主管部门,要出台自细则,明确学生读研期间的论文署名问题。如果没有细则;以后类似的举报还会出现;学校只能被动回应;还得不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