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山东一的一位女子所在的公司,突然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务合同,这种情况自然是引起了员工的质疑,毕竟好好的情况下,突然重新签署劳务合同,那必然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也是对重新签署的劳务合同进行了详细的查看。
而在查看下,很多人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虽然前面的合同当中,都不存在任何的错误,但是在劳务合同的最后一页,还有一张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存在,而一旦签署,也就意味着自己做出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决定。
同时在承诺书中明确的写到,公司一直强烈要求给员工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但是员工却不愿意购买,因此放弃参加社保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员工自行承担。
山东一公司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不签就穿小鞋,律师说法引热议其他的先不说,单单是这份承诺书中所明确写出的,就让人感到难以接受,什么叫公司一直强烈要求给员工缴纳,但是员工却不愿意购买,这说出去都很难有人能够相信,而该公司却还是将此写到了合同当中,并且要求员工去签字。
而且一旦因为放弃参加社保,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也需要由员工自行去承担,这说明公司直接将自己给摘了出去,以后出现任何问题,都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和公司不发生任何关系,如此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感到难以接受。
根据当事人介绍,自己从去年的7月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快有一年的时间,但是却一直被公司卡转正,导致自己至今仍处于试用期,很多周围的同事也是如此,而且在签署的承诺书中还写到,如果员工起诉公司,需要返还单位随同工资发放的社保费用。
而根据当事人所说,自己并未有受到任何多出的钱款,本该缴纳社保的部分费用,公司也从未将其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如此的说法下,就意味着一旦员工起诉公司,公司就会将以往所发放的全部工资,都以社保费用的名义给索要回。
最终包括当事人在内,30多名同事全部签署,毕竟如果不签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领导“穿小鞋”,因此也是无奈之下选择签字,但是即便如此,心里也还是有着极大的不满,毕竟如此一来,自己的各种保障和福利也是意味着全部消失。
而对于此事,有律师也是明确的表示,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务合同期限所决定的,如果劳务合同签署一年以内,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大于等于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该公司的试用期时长已经明确的超出了规定,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日其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属于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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