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省内最大的化工企业,一线职工基本上是特殊工种类的有害工种,并按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体现在工资表上。
当地社保部门认定特殊工种时,要求提交不同年份的工资表来认定特殊工种年限,表上还要注明特殊工种津贴,用来认定特殊工种性质。然后再审核档案里的工资调资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不知是有意而为之,还是歪打正着,从1993年开始,我们企业把保健费改为毒害津贴,注明在工资表上,为后来特殊工种职工办理退休提供了主要依据。
每个车间除了班组工资表外,还有一张工资表汇总,发完工资后,由办事员与车间财务对账,然后上交厂部财务科存档。这种工资表相信很多人都没有见过,但即大有文章。
从表上可以看出,有班组、办公室和临时工的工资总额,还有毒害津贴。那么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班组工资表上肯定也有毒害津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也就是说职工车间领导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临时工只要有个人档案,也可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我了解过其它企业,有的企业工资表上没有注明特殊工种津贴,只有营养费或保健发放表。虽然也可以用来认定特殊工种,但地区不同,提交的材料也不同,遇上挑刺的就麻烦了!
工资表的问题确实困扰很多特殊工种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我认为社保部门应该多采用有关特殊工种的材料,使真正的特殊工种职工享受应有的待遇。
累死累活,仅能糊口。
正规国企的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