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三名初中生分工明确手段残忍的谋害一名孩子,当看到他们的家长如此包庇他们,我才知道,校园霸凌的背后,又岂止是一个恶魔学生,还有一群不作为的家长。
已经分不清楚更恐怖的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了。
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一中学学生被三名同学共同骗到蔬菜大棚,然后遇害,而当地村委会书记也确认了此事,目前3名嫌疑人已经被抓,但背后的细节却让人脊背发凉。
因为,那些恶魔孩子的家长竟然因为心疼孩子,怕自己孩子被吓到,而在警察和受害者家属敲门2小时还不开门。
真TM扯啊,你孩子S人的时候都不害怕,一个调查就害怕了?你心疼你孩子,怕他被吓到,那别人的孩子呢?那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
而小孩的父亲也讲述了案发的整个过程。他表示,孩子那天下午一点跟奶奶说要去找同学玩,两点的时候还跟爷爷电话联系了,但是5点的时候再打电话就关机了,家人找到晚上十点还没有找到就报警了。
最后,警察通过监控发现当他与受害者在一起的还有3个同学,但当时他们却表示毫不知情。而最终警察是通过孩子的微信聊天记录,找到了当时受害者转账的一个同学,他们才坦白。
而遇害同学被他们埋在了一个蔬菜大棚里面,被找到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脸部都存在致命伤害。
而他们整个作案过程却十分缜密,有人负责堵住受害者,有人去外面王峰,最终用铁锹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同学,又转走了被害者的钱,将其埋在土里。
而其中的一个嫌疑人还是被害者的同桌,同时受害者的父亲也表示,孩子曾经表示说自己不想去上学了,但当时他以为孩子就是因为贪玩,没有放在心上,可万万没想到孩子已经受到了校园霸凌,最终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而这是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啊,什么样矛盾要用这样的方式解决呢?他们为何如此胆大妄为呢?
因为他们的背后有包庇他们的无知家长,甚至还有《未成年保护法》,他们深知自己并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之前湖南12岁男孩谋杀邻居4岁小女孩也是没有惩罚,还说有心理疾病。那现在呢?未成年人作恶的时候没见他们多傻,逃脱惩罚的时候手段了得。而更悲哀的是《未成年保护法》给了他们底气。可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来说呢?公平吗?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都痛恨,而更可恨的是,连他们的成年人家长都只担心自己孩子会不会受到牵连,完全不会道歉,不会愧疚。所以,什么时候让孩子和家长一起惩罚呢!什么时候《未成年保护法》能更多的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呢?
如今,校园霸凌的事件层出不穷,如果没有严格的惩处机制,那么很多人都不会心生敬畏,
只有足够的惩罚才能有效的制止犯罪。
而日本已经执行了首例未成年人死刑。
据报道,2021年19岁的远藤裕喜表白自己单恋的学妹被拒后恼羞成怒,怀恨在心的他于凌晨潜入学妹的家中,用刀杀害了学妹的父母,并试图杀死学妹14岁的妹妹致其受伤,两个女孩被迫从2楼跳下才得以逃生。
而事后,远藤裕喜一把火烧掉了学妹家的房子。
对此,法院认为远藤裕喜有完全的责任能力,被判处死刑,而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当时处于“责任能力显著减退的精神衰弱状态”,主张罪不至死。
但法院从其作案动机认为他是基于极其恶意和杀意的犯罪,动机自私且不合理。
而这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法院即便最大限度的考虑到了被告的年龄,但仍然基于他的主观恶意、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做出了“改过自新可能性很低”的重要判断。
因此,如果被告仍坚持起诉,那么案件就将依从成人案件公开进行刑事审判。
而这里最值得借鉴的一个环节便是采纳了被告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这就意味着被告不是首次作案,并且有过往暴力倾向。
这个案件的判决真的是大快人心。
而反观如今的《未成年保护法》,受害者家庭的孩子轻则背负一生的心理创伤,重则殒命,而他们的家属除了接受金钱的羞辱,并无他法。但对于那些施暴者,如此低廉的犯罪成本根本达不到震慑效果,反而让他们尝到“甜头”后更加肆无忌惮。
因此,《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会不会执行死刑我们无法判定,但能肯定的是,关于年龄的下调,关于惩罚程度确实有待商榷,并且采用其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
希望,下一次面对受害者,我们再也不会问出那句:《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