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美艳人妻与流浪汉发生关系,丈夫撞见崩溃!网友:丈夫被绿

王秀娟说 2022-06-30 19:41:28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日子过得鸡飞狗跳的背后总有一番故事,当几人心平气和坐下来聊时,却又发现事情本可以不那么曲折,最终双方还是达成了和解。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男子杨某平因家境贫寒,幼时无钱看病,结果落下了病根,使得腿脚不利索,而且还患上了癫痫。可想而知,杨某平长大后想要完成组建家庭的心愿,实际是不太容易的,不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姐姐帮衬弟弟,妹妹帮衬哥哥都是很常见的事情,靠女儿拿笔彩礼钱的事也时有发生,周某某便是在这种情形下与杨某平登记结婚了。

夫妻俩的感情不深,但既然已经结婚,周某某也选择了妥协,但难免要叨叨几句。周某某的心里是有气的,她看不上残疾的杨某平,认为自己没法再去追求更好的幸福,对父母拿彩礼“卖”女儿的行为也很是埋怨。杨某平也清楚其中缘由,能够理解周某某的心情,本身也是个没多大脾气的人,所以对周某某格外包容,有时候还会觉得周某某是刀子嘴豆腐心,实际上也是个心善的。

不过杨某平的妹妹杨丽丽也很关心兄长的家庭情况,当初杨某平结婚,杨丽丽掏出的钱可不少,她也知道周某某看杨某平不顺眼,但他们家给的彩礼钱多,周某某便嫁了过来,虽然杨丽丽也认为周某某的父母“卖”女儿,但她对周某某的意见却也不低,觉得他们家花了那么多钱,周某某该对杨某平照顾有加,好好做一个贤妻。

不成想,杨丽丽每次去看望哥哥,都能看到嫂子趾高气昂的样子,杨丽丽便认为哥哥受到了欺负,心中很是不爽,替杨某平抱打不平。站在杨丽丽的角度,她的做法似乎也是合理的,毕竟她是真心实意的为哥哥着想,兄妹俩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杨某平也知道妹妹为自己付出了许多,如果没有妹妹,他可能都结不成婚,而杨某平却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并且少有人会特别在乎杨某平的心情。站在杨某平的角度,自己能够忍受周某某对待他的态度,但有时也会觉得气愤,所以杨某平的情感很复杂,杨丽丽偏袒自己,他是感激的,不过杨某平也还是希望家庭和睦。

而在杨丽丽看来,杨某平、杨丽丽兄妹俩是把自己当外人,自己又没有娘家人可依靠,自然是感到委屈和气愤,她本来就不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嫁给杨某平,现在小姑子还肆意干涉她的婚姻,丈夫又保持沉默,显然是更偏袒小姑子,周某某越想越愤恨,就想了个法子报复杨家兄妹俩,那就是出轨。

杨某平在外打工,哪里知道周某某的心思,直至有一天,杨某平突然返回家中,却撞见周某某与一名陌生男子搂搂抱抱,举止极其亲密,再仔细一看,那名陌生男子竟是村里头有名的流浪汉,杨某平顿感崩溃,想要教训那个流浪汉,但却因为身体残疾反而被对方推搡了一把。

虽然周某某还狡辩说自己只是看流浪汉可怜,带他回来吃点东西,但邻居却亲眼看到周某某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至少带了10个男人回家。大家都说周某某出轨了,杨某平被绿了。

杨丽丽得知后当即就冲到了哥哥嫂嫂家,狠狠甩了周某某一巴掌。周某某也是气极,那点对杨某平的愧疚感也没了,遂提出了离婚。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另外,杨某平如果主张彩礼返还,法院会根据两人是否登记结婚,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处情况等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过杨某平并不同意离婚,一方面他还不想失去这个家庭,另一方面即使法院支持返还部分彩礼,但杨某平如果想要追回这笔钱,恐怕得付出较高的时间成本,并且之后未必能顺利再组建家庭。杨某平不愿孑然一身,老了无人相伴,出于各方面的考虑,杨某平选择了原谅周某某,但周某某不能再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为此,杨某平还找了调解人员帮忙,希望能更好的解决此事。

经历过此事,杨家虽然有过一阵的鸡飞狗跳,家宅不宁,周某某也意识到杨某除了身体有些残疾,平日里待她也还可以,最终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周某某同意继续与杨某平过下去,并且不会再做出对不起杨某平的事情,毕竟夫妻俩相互扶持,家庭才能幸福。

杨丽丽也表示自己不会再过多干涉周某某与杨某平的婚姻生活,杨某平与周某某怎么过就怎么过,她不会再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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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娟说

简介:过去的靠现在忘记,将来的靠现在努力,现在才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