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车撞未死,遭故意碾压身亡,司机作孽,同伙干了啥?

普惠社会记录者 2024-06-27 18:45:08

内蒙古凉城县。2024年6月21日14时43分在光明街与农艺路交汇处,有一女子被车撞伤,遭遇司机驾车故意第二次碾压,肇事司机驾驶车从现场逃逸。

.010.

调取现场监控摄像头记录的视频记录显示,一名女子在等待红绿灯时,突然被后方驶来的车辆撞击并摔倒在地,随后该肇事车辆竟从她的身体上无情地碾压而过。

据受害者女儿透露,她通过监控录像看到涉事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有人开门观望,但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副驾驶座有人开门观望”这一信息,证明肇事司机“撞人和碾压”这两个细节的全过程,除了肇事司机,还有一个人目睹了这场交通事故的全过程。

这个目睹全过程的人,在肇事司机撞人后,二次碾压过程(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如果是助纣为虐,那么这个人,必须按照肇事司机的同案犯罪处理。

如果这个人,始终一言不发,可能会被免除责任追究。但是,肇事司机撞人后,受害人女儿透露出的信息:“副驾驶座位置上有人开门观望”。

这个“开门观望”,观望的是什么?观察到了没有?

这个人“观望”完毕,对肇事司机说了什么?这个观望者对肇事司机说的“话”,与肇事司机二次启动汽车,故意碾压受害人“导致受害人死亡”,这两者关系密切程度决定是不是对这个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之一。

按照正常的逻辑,这个人“观望”完毕,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可能一言不发。如果是一言不发,这个向外观望的过程中,司机为这个人打开窗干什么呢?

很可能肇事司机,让这个人“观察一下”自己的汽车撞人的具体情况。肇事司机很可能不如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方便观察撞人,被撞者倒地后的情况。

副驾驶上这个人的“观望”行为,是不是得到肇事司机许可后,肇事司机为这个人打开车窗玻璃等一系列行为,为这个人的观望做好了铺垫。

如果是肇事司机为这个观望者的观望,已经做了一系列铺垫,那么这个观望者通过向肇事司机汇报“观察到的情况”而参与了“二次启动汽车,去碾压受害人”。

因此,受害人的死亡,这个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应该被算作肇事司机的同伙!肇事司机二次碾压,故意杀人过程中,这个副驾驶上的人,应该是同案犯罪。

.020.

受害人的女儿讲述:她的母亲被撞后,曾试图掏出手机求救。

受害人的女儿这样的说:她的妈妈摔倒在地后,视频中有一个拿手机打电话动作!

这应该是呼救,意识清醒,人没有问题。

此时有这样的一个场景出现了:

副驾驶乘客,打开车门观察,

观察完毕,肇事汽车启动并且调整方向,涉嫌瞄准受害人(栗女士),前后轮压过去,由于第二次碾压当场死亡。

肇事司机故意碾压导致受害人死亡之前,受害人的受伤情况:只是被撞受伤,倒地,头脑意识十分清醒。

然而不幸的是,几秒钟后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再次碾压,导致她当场丧生。

.030.肇事司机郑某某和他的同伙儿:

嫌犯郑某某是40岁的无业游民。据知情人透露,他是一个包工头,车上除了他,还有另外三个朋友。

四人一起喝了很多酒,出事之后在加油站附近起内讧打架,被警方抓获。

郑某某被抓后警方对他进行检测:

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78.73mg/100ml。根据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mg/100ml—80mg/100ml,就是酒驾;超过80mg/100ml,就被认定为醉驾。

所以郑某某是醉酒驾驶,(郑与车上其余的三个饮酒后驾车)。

.040.受害人的情况:

57岁的被撞女子名叫栗某某,她是被碰撞飞出去倒地,后来被碾压后,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栗某某女儿讲,母亲碰撞倒地后,本没有生命危险,副驾驶的人,开门察看。她母亲自己也打电话自救。又被车子二次无情碾压。

.050.社会反响

目前,此案已转交给当地刑警队进行深入调查。

网友对此事件纷纷发表看法:

“从视频来看,那车速其实不会致命,如果及时施救,或许连伤残都不会有。为什么要选择如此残忍的方式?”

“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司机似乎想逃逸,最终却演变成了故意杀人的悲剧。”

“这明显是故意杀人,而且性质极其恶劣,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从交通违规到故意杀人,这司机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是不是觉得一次性解决比面对长期的赔偿更容易?”

“在红灯即将结束时没有减速,也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这明显是追尾事故,再加上故意杀人和肇事逃逸,必须受到严惩。”

“肇事逃逸加故意杀人,这性质太恶劣了。我怀疑这司机可能是酒驾,或者是非法驾驶,因为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司机和他的同伙,必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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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社会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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