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自古以来,贞洁和操守两个词就是男性为了压制女性量身定制的“枷锁”,可以说这是封建时代腐朽的产物。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代社会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人人皆平等,这类词语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一些偏远地区仍然会出现一些关于女子贞操的陋习。
今天笔者带大家回顾的这起案件就是关于女子贞操的案件,男子为了“控制”妻子,竟在其身上“种下”一把小锁,使得女子长时间忍受到非人般的遭遇。
女子的遭遇
2000年2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在某街道内发生了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
几名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当地的村民正在围殴一名男子,理由是他让自己怀孕几个月的老婆罚跪在自家诊所的门口进行忏悔。
了解到全部情况后,警方对该女子进行了询问,而隐藏在这名女子背后的秘密终于一点点地透露出来。
这名怀着孕被罚跪的女子名叫蓉蓉(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当地的村民,17岁那年,她因为生病和现在的丈夫也就是诊所的医生姚勇相识。
当时,蓉蓉只是在诊所看病,并没有料想到姚勇见她长得眉清目秀,就动起了歪心思。
他在蓉蓉的水杯里投入了大量的安眠药,骗蓉蓉喝下了水,不久就昏睡在诊所的床上。姚勇对其实施了QF。
悲惨命运的开始
事后,姚勇还威胁蓉蓉,如果她敢向警察报案,那么,他就会让她身败名裂,还会杀光蓉蓉全家。
蓉蓉觉得自己已经丢了清白,如果再被声张出去,那么就更无颜面存活于世,最后选择答应了姚勇的要求。
之后,蓉蓉没有想到,她的妥协反倒助长了姚勇的嚣张气焰。
姚勇跟蓉蓉在一起生活后,因为年龄原因经常被人指指点点,很多人认为这样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心甘情愿的嫁给姚勇这样一名中年男子。
周围人都开始对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进行猜忌。
随着二人受到的非议越来越多,姚勇内心的自卑感也越来越强。
后来,这种自卑感让姚勇变得越来越极端,渐渐地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变态行为。例如,姚勇经常怀疑蓉蓉出轨,动不动就对蓉蓉实施殴打。
之后,姚勇的控制欲变得越来越严重,不允许蓉蓉和任何一名陌生男子进行对话,甚至连蓉蓉看别的男人一眼都会对蓉蓉一顿暴打。
贞洁锁
又过了几个星期,姚勇变得更加可怕,姚勇为了让蓉蓉保持贞洁,防止蓉蓉和其他男人“结合”,竟然再次给蓉蓉下安眠药。
姚勇把蓉蓉放在了诊所的床上,对蓉蓉进行了“手术”,最终将蓉蓉身上“种下”了贞操锁。
蓉蓉清醒后不断哭闹,惹得姚勇变得十分烦躁,他将蓉蓉修理了一顿,强硬地让蓉蓉一直带着这把锁,否则就会杀了蓉蓉。
可即便如此,姚勇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蓉蓉的QF,他还无时无刻的不在怀疑她、折磨她。于是,便有了蓉蓉在诊所门口罚跪忏悔的事情。
尤其是当蓉蓉向村民讲述完贞操锁的全部经过后,当地村民更是怒不可遏,于是冲上前去对姚勇拳打脚踢。
面对警方的质问,姚勇反而是理直气壮地认为这么做只是为了教育妻子,并帮她树立妇女的三从四德。
在众多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姚勇的种种行为终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最终,蓉蓉被警方带到医院取下了令她疼痛难忍的贞操锁,也恢复了自由之身。而做出多种恶行的姚勇也最终被警方带回了警局,等待着法院的判决。
律师观点
女性在社会上很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袭击,因为很少有妇女可以跟歹徒搏斗,再加上心里很脆弱,所以经常会被歹徒得手。
本案中,因为姚勇的兽欲从而导致了年轻的蓉蓉受到了不堪回首的遭遇。整个案件,姚勇是施暴者,蓉蓉是案件的受害者,不仅被姚勇夺去了清白,而且还被姚勇限制住了自由。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姚勇以蓉蓉清白的名义将其非法拘禁在自己的身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姚勇在为蓉蓉诊断的时候,在蓉蓉的水中放了安眠药,对其实施了QF,其行为构成了QJ罪。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姚勇犯了QJ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姚勇有期徒刑十年。
很显然,姚勇在QF蓉蓉之后从未对其停止迫害,经常使用暴力的方式让其忏悔。
在蓉蓉怀孕四个月时,姚勇就强行给蓉蓉戴上了“贞操锁”,甚至强迫蓉蓉承认自己出轨,并且不顾蓉蓉的身体,让她饱受疼痛的折磨。
姚勇将其罚跪在诊所前等一系列行为均是对女性的人身权利的侵犯。
判的轻了,应剥皮填草,做成草人放在
立即枪毙
请问QF是什么意思
还是没文化和见识,轻易的被威胁和觉得失贞丢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怒其不争)!
上次看这个新闻是在河北
20多年前的老新闻了
这个人渣,应该死刑。
一个村的这个女孩家里人怎么会同意?
开诊所的自卑?开诊所的都很有钱的
这特么是故事会,小编,我要拉黑你
剁掉手脚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强奸犯出狱后再犯的太多了,有的甚至变本加厉强奸杀人,强烈建议刑法里加一条化学阉割,对于男人来说威慑力不是一般的强大。。
祈福
恕我直言 什么叫贞操锁 怎么装??
有什么好判的,直接拉出去毙了
才十年
胡编乱造
丝袜呢?内裤呢?咋没有说明?
建议车裂
上次看到这个新闻还是在路边摊买的故事汇上面
数罪并罚才判10年是否量刑太轻了?不说枪毙,不说无期,高低也得二三十年把?
看来男人不狠,地位站不稳,连妹子都搞不到。
不加个去丝袜内裤编不了文章了?
十五年合适
这种人该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