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新
9月18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凯撒文化,002425)发布公告,公司于9月1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坏账损失,通过资金流转方式虚增利润1525万元,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拟对凯撒文化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财总、董秘、会计专业独董)处以50万元到250万元不等合计900万元的罚款。
凯撒文化同日公告,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9月19日开市起复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凯文”。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虚增利润1525万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郑合明、孔德坚、何啸威、刘军、彭玲、马汉杰:
凯撒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凯撒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凯撒文化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郑合明,知悉并放任凯撒文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孔德坚,组织相关人员并参与实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二人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何啸威,时任财务总监刘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彭玲,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汉杰,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责令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郑合明、孔德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何啸威、刘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彭玲、马汉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二、2024年9月19日起公司股票将被ST
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9月19日开市起复牌。在2024年9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凯文”;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三、两年亏损14.51亿
凯撒文化成立于1994年,2010年6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要从事手游研发与发行、动漫出品与投资、影视剧出品与投资、互联网文化产业投资等业务。其全资子公司天上友嘉研发了《圣斗士星矢:重生》《三国志2017》《新仙剑奇侠传》等经典IP改编手游;全资子公司酷牛互动研发了《唐门世界》《绝世天府》等知名网文IP改编手游。
凯撒文化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同比下降30.65%;归母净利润为-7.95亿元,这已经是凯撒文化连续第二年出现亏损。2022年,凯撒文化实现营业收入6.21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6.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