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场的地域歧视:朱元璋为何下令苏松江浙人不得入户部为官?

惊心探索古今 2024-11-03 06:20:36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人建立的,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它对我国历史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所在。为了维护朱明皇室的封建统治,明朝的皇帝和大臣建立了许多制度,以此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的制度被后来的清朝继承,成为封建礼教的典范。也有的制度受到了后世学者的诟病,引发了不少争论。其中朱元璋搞的地域歧视,下令苏松江浙人不得入户部为官的规定,便引发了很多历史学者的质疑。本文就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奇葩的制度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它的影响力所在。

从历史文献上看,最早出现这条奇葩规定的是在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一三九三年。这个制度被正式写入了明朝制度典籍,也就是《大明会典》中,并且在历代的修撰中都没有更改。这个制度的来历成谜,明朝官方史书《明实录》里也没有详细记载来龙去脉,只知道是明太祖朱元璋定下的祖制。有鉴于在靖难之役后明成祖朱棣登基称帝,销毁篡改了大量洪武年间的典籍,所以这种制度出现的具体原因已不可考。但这个制度却延续到了这整个明朝,给明朝户部制度的用人规则,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个制度中对户部官吏的籍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也就是不能任用籍贯是苏州、松江、江西、浙江的人。用现代职场术语来说,这是妥妥的地域歧视,对这些地方的官员是非常不公平。这个制度贯穿了整个明朝时期,除了洪武二十六年之前,以及建文帝朱允炆时期,几乎所有明朝皇帝在位时的户部用人上,都遵循了这条规则。这条规则的打破还是在明朝崇祯十六年,当时崇祯帝朱由检启用浙江上虞人倪元璐出任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可此时的明朝已经大厦倾危,第二年就被农民起义军李自成所灭,所以这个任命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从这个制度实施的过程来看,除了建文帝朱允炆没有严格实施外,所有的皇帝都是尽量坚持的。哪怕是在靖难之役中造反登基的朱棣,上台后第一时间就恢复了这个制度。而最后打破制度的朱由检,也是在无人可用之下被迫的选择,当时也受到了朝野方面极大的压力。可以说这条看似非常不公平的,含有严重地域歧视的奇葩制度,却是得到了明朝历代君臣全力支持的。后来在历代的《大明会典》修撰更新中,各个皇帝都保留了这么一条制度。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好奇,明太祖朱元璋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这么一条制度呢?

因为《明实录》中没有切实的记载,后世的学者只能从明朝洪武年间,尤其是洪武二十六年前后的历史背景中推论其原因。从明朝的文献典籍看,这条制度还是遭到了很多江南人的反对的,尤其是出身于苏松江浙四地的士大夫官员。有的人认为,朱元璋打下天下是夺取了东吴王张士诚和汉王陈友谅的地盘,而苏松江浙正好是张士诚和陈友谅的核心重地。而这四地正好又是国家财税重要来源,所以朱元璋特别小心谨慎。他定下这个地域歧视的初衷,被认为是猜忌原来张士诚和陈友谅统治下的士大夫阶层,所以才防止他们进入户部。

这种解释仔细一看就知道漏洞百出的,显然是为了黑朱元璋为制造的谣言,可谓是牵强附会。这条制度出于明朝洪武二十六年,当时朱元璋已经是处于晚年了。如果朱元璋猜忌张士诚和陈友谅地盘上的士大夫,那么应该从洪武初年就开始制定这样的规则,而不是到了二十多年后才搞出来。明朝万历年间的著名文人沈德符所著作的《万历野获编》中就对这个制度有所记载,并且分析了自己所认为的原因。他认为,出现这样的制度是因为“以浙江及苏松二府为财赋之地,江西士风谲诡,遂禁此三处士人,不得官计曹”。

这种说法比所谓的猜忌张士诚和陈友谅的旧部要靠谱很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从合理性上看,沈德符认为朱元璋是采取了地域回避制度,这是出于对明朝初年政治环境的考虑。在明朝初年天下初定的时候,国家在财政上是捉襟见肘的。其实从当时的环境看,洪武年间大部分时间都在大战,直到洪武二十六年才完成了中华版图的基本统一。打仗就需要钱,所以户部在后勤方面是重中之重。当时的政治格局还没有内阁所有的朝政大权都归于六部,六部中以吏部为首,但户部的权力最大。

户部职责中民政和财税是最主要的两块,而明朝财税的来源主要是三大区域,分别为江南、两湖和巴蜀。由于明朝初年战争还在继续,所以其他各省的财税都指望不上,只有这三个地方是有所期待的。其中巴蜀也无法指望,因为当时明朝刚刚打下云南大理,巴蜀各地还没有完全平息,所以洪武年后期的财税主要是江南和两湖。这条奇葩制度的四个地方苏松江浙,正好是在这两大区域內。苏松浙是江南,江西则是归于两湖。这四地的财税收入占到了明朝全国当时的三分之一,所以朱元璋对此是非常关注的。

最让朱元璋不放心的是,苏松江浙四地不但财税收入高,也是明朝科举的重点产地。这四地出产大量的明朝进士才子,朝野官员中占据了半壁江山。由于这四地是财税和科举官员的集中之地,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结党营私的情况。按照沈德符的逻辑,因为苏松江浙四地的财税收入过大,如果让大量的四地乡党进入户部,不但对财税的收入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回直接威胁到明朝的财务根基。尤其是江西人的品行当时被认为是以“谲诡”著称,所以得不到朱元璋的信任,担心这四地的官员勾结起来,控制国家的财务。

因此按照地域回避的逻辑,朱元璋故意把苏松江浙四地的官员排除在户部之外,防止官员们结党营私,侵吞四地的财税,给国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沈德符对此猜测是有道理的,他作为浙江秀水的江南才子,对自己的乡党是最为了解的。实际上在明朝后期,很多时候出现财税不足,尤其是在崇祯帝朱由检时期多次出现财税收不上来的情况,都是江南乡党用各种方式集体抗税造成的。后世很多人在总结明朝灭亡的原因时,在财务方面的总结都会提到江南的东林党人结党营私,把持江南财富,让朱由检无力组织军队对外作战的原因。

从这些方面,防范苏松江浙四地的官员结党营私是很有可能的,但说江西人“谲诡”就有些夸张了。江西是明朝时代的科举大省,很多著名的官员都是来自于江西,其中也不乏受到朝野称赞的名臣。实际上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骂江西人最为积极的,那就是江南人。所以从这方面看,沈德符以江西人“谲诡”为原因,实际上就是地域歧视,本质是两地官员长期冲突所致。从明朝历史看,这两地的冲突还是源于科举冲突,江西和浙江在科举上占据半壁江山,双方能互相斗了几百年,各自的文章中诟病对方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虽然地域回避防范结党营私是合理的推测,但总要有个由头啊。如果没有由头,朱元璋为何突然要增加这么个制度,还写入了《大明会典》之中?从历史发展过程看,在洪武二十六年前后发生了两件大事,分别为洪武二十五年的太子朱标去世,和二十六年的蓝玉案。在刚刚初步统一全国之时,朝廷就发生了如此大事,完全打破了朱元璋对国家未来的设计。如果说朱标的去世是完全破坏了朱元璋对第二代明朝朝廷的设计,那么蓝玉案则是让朱元璋意识到需要扶持朱允炆上台,则必须要全盘的重建朝廷。

与政治经验丰富的朱标不同,朱允炆当时还不满十六岁,又如何能正常执政?可以说朱元璋下令苏松江浙官员不得入户部,就是在这种调整朝廷政治架构的背景下发生的。从当时的政治形势推测,朱元璋是为了防范这四地的官员把持财权,给年轻的朱允炆形成政治压力,出现大权旁落的情况。这样的制度实际上是配合蓝玉案出现的,是在大力处置结党营私的开国重臣时,防范出现新的结党营私的朋党。在之后的几年,朱元璋对朋党防范非常严密,先后有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宋国公冯胜等勋贵被处死。

至此,从明朝开国以来,以淮西勋贵和江南官宦为主的朋党在朝廷中被清洗殆尽,只剩下了来自各地的刚刚被提拔起来的新的科举官员。从这种政治变化形势看,朱元璋设下苏松江浙官员的规定,实际上也是防范朋党再起,不利于未来朱允炆的统治。后来的皇帝中,除了朱允炆外,从朱棣开始都很注重这方面,这也成为明朝朝廷防范朋党的开端。即便如此,在明朝二三百年的国祚中,也有不少朋党出现的。即便是苏松江浙四地,他们没有出现在户部中,也出现在了其他地方,成为明朝灭亡的主要推手。

从明朝历史开,到了明朝中期,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年之后,在户部防范苏松江浙官员结党的制度已经作用不大了。因为随着科举选官和内阁制度的发展,苏松江浙的官员已经扩展到了六部和内阁中。尤其是在明朝晚期,内阁和六部遍布东林党的官员,而他们就是以苏松江浙人为基础的。他们虽然不入户部,但是控制了内阁和六部其他五部,一样能够迫使户部官员帮助他们结党营私。而且控制内阁后,他们不需要直接在财税上搞贪污腐败的动作,只需要在政策上往苏松江浙四地倾斜,就能制造合法腐败,为四地官宦士绅谋取暴利。

明朝晚期的经验教训表明,在没有控制户部的情况下,东林党人一样能够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一样能够攫取国家利益中饱私囊,一样能够为明朝亡国埋下大患。从这些历史教训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发展,原来的防范方式会逐渐的失效,体制也需要更新换代。当体制整体败坏的时候,局部的防范弊政的措施也会跟着失效。朱元璋防范苏松江浙朋党的措施保得了明朝两百年,却也保不了千秋万代。当明朝的统治阶级彻底堕落之后,这样的局部管理措施只是杯水车薪的,并不能起到原有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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