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爱新觉罗后裔状告村民在祖坟修猪圈,村民:大清早就亡了

旧梦的如风 2022-05-28 19:04:36

北京朝阳区东坝乡,有一片出租屋聚集地。那里荒草丛生,破败不堪。

自大门而入,复行,两块白色的墓碑映入眼帘。墓碑之上,全部刻着“爱新觉罗”的姓氏。

人们不禁疑惑,身为皇族后裔,爱新觉罗氏的墓地,原本应该辉煌大气,如今为何置身“垃圾堆”中,满目荒凉?

保护的“约定”

爱新觉罗家族的后裔恒焱说,早在1919年,她的爷爷爱新觉罗·海观,努尔哈赤的第十一世孙,就将这块土地买下来。

此后数年,爱新觉罗家族先后有12名皇族后裔,皆埋葬于此。

爱新觉罗·恒焱

后来,土地改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按照规定,爱新觉罗家族,仍然具有这块墓地的使用权。

1951年,北京政府专门为爱新觉罗家族发放了土地房产所有证,证书上规定,这块家族墓地,以村民耕地的形式存在,土地归属于海观的儿子:爱新觉罗·纪瀛。

由于这块土地地处偏远,又性质特殊,如未遇到爱新觉罗家族后裔离世的情况,便不会有人踏足。至于这块土地上发生的其他事情,后人也一概不知。

1999年,爱新觉罗·恒焱的母亲去世。为了实现母亲落叶归根的愿望,恒焱决定将其葬于爱新觉罗的家族墓地中。

是以,恒焱带着母亲的骨灰,来到了北京三岔河村。

北京三岔河村

多年未踏足此地,恒焱觉得十分陌生。当她按照地址找到家族墓地时,眼前的景象,却让恒焱久久不能平静。

原本建造而成的墓碑,如今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间红砖房屋。此时恒焱等人才知晓,这片墓地早已被移为他用。

恒焱走进院子里,发现了隐藏在其中的墓碑,上面赫然写着:“爱新觉罗·義瀛”,没错,这正是恒焱父亲的墓碑。

墓碑只露出了一半,另一半已经被埋在房子的地基之下。

恒焱等人环顾四周,心中悲苦。父亲墓碑位于一片破败之中,墓碑的正上方,是一根晾衣服的绳子,上面晒着还在滴水的衣服。

院子里的孩子来来去去,蹲在墓碑旁边玩耍,时不时地碰到墓碑。墓碑的不远处,一个猪圈,赫然矗立着。

一瞬间,恒焱眼含热泪,“这太不尊重我们祖先了”,她如是说道。

听到响动,一名男子走出来,疑惑地问道:“你们干什么?”

这名自称陈全林的男子,就是这间房屋的主人。爱新觉罗家族的墓地,为什么成为了居民的住房?

陈全林

原来,1952年,新中国制定了土地法,爱新觉罗家族的墓地,归属于三岔河村集体所有。

那时三岔河村村民贫穷,买不起房屋,只能向村委会承包土地,用作宅基地,陈全林便是其中之一。

1998年,应陈全林的要求,三岔河村的村委会以每年1000元的价格,将墓地使用权承包出去。

此后,陈全林不断在墓地上修建新的房屋,出租给其他的人员。

陈全林拿出了自己与三岔河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合同表明,陈全林在该土地上修建房屋,确实合法、合规。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恒焱等人无计可施。为了保证墓地的环境,还祖先清净,恒焱决定自己出资,代替陈全林买下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最终,双方签订了协议,恒焱每年支付陈全林30000元,要求陈全林将在墓地上建造的房屋迁移到西北角,拆除猪圈,并建造一堵新的围墙,将住宅与墓地隔离开。

“我们就希望他恢复墓地的原状,并不需要重建”,恒焱说道。

与此同时,考虑到爱新觉罗的后代没有时间继续管理墓地,恒焱决定支付陈全林2000元的墓地管理费,委托他代为管理,包括为墓地除草、清理垃圾、修缮等一系列任务。

那时的陈全林囊中羞涩,不论是买下墓地使用权的上万元,还是管理墓地的上千元,对陈全林而言都是天价。是以,他连忙应下恒焱等人的要求。

由于墓地已经不能使用,恒焱先将父亲的坟墓迁出,转移至其他处,与母亲合葬在一起。一切工作准备完毕后,恒焱等人就放心离开。

纷争不断

2009年,距离恒焱上次祭拜祖先,已经过了十年的时间。爱新觉罗的后人们一拍即合,决定再次前往墓地,看望前辈们。

十年前,陈全林承诺,一定会保护好墓地周边的环境,是以,临行之前,恒焱满怀希望。

到达三岔河村后,靠近爱新觉罗墓地,恒焱等人便闻到散发出来的阵阵恶臭。恒焱走近一看,顿时怒火中烧。

原来,当年恒焱离开后,陈全林并没有按照合约上的规定,将房屋和猪圈拆除。猪的排泄物充斥着整块墓地,环境脏乱不堪。

不仅如此,他还用恒焱提供的资金,修建了更多的房屋。

原本面积广阔的墓地,随着陈全林不断扩建,只剩下一小块地方,仅存在两块墓碑。

爱新觉罗其他人的坟地,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更令恒焱气愤的是,墓地的周围被堆满了杂物、垃圾,众人来来往往,不断践踏着爱新觉罗先祖的坟墓。

恒焱勃然大怒,她拿着当初签订的协议,同陈全林理论。

面对恒焱的质问,陈全林也有些不服气,他说道:“你们每次来祭奠,我都照顾得好好的,跟亲戚似的!”

正如陈全林说的那样,恒焱刚刚离开时,他在墓地上栽种了一些农作物,防止其他人踏足,对墓地造成损害。

于陈全林而言,1999年2000元,已经是十分可观的数字。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2000元的墓地管理费太少,根本无法养活陈全林一家人。

墓地面积广大,除了墓碑外还有巨大的空间,为了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也为了增加收入,陈全林就在墓碑的外围修建了一些房屋,通过收租金盈利。

渐渐地,陈全林发现,在墓地上兴建房屋,远比帮助恒焱保护墓地,收益更高。

是以,陈全林扩建的面积越来越大。待恒焱2009年到达时,爱新觉罗家族的墓地,已经没有容身之处。

恒焱委托陈全林照顾好爱新觉罗祖辈的坟墓,却造成了如今的破败,心中十分酸楚。

在她看来,自己支付管理费的墓地,是为了保护,既然墓地受到损害,也没有继续支付费用的必要,陈全林对此却并不在意。

是以,在与陈全林沟通无果后,恒焱等人离开。

陈全林拿不到墓地保护费,也开始放任住户堆垃圾、养猪等一系列行为。原本混乱不堪的墓地,更加乌烟瘴气。

每次前来祭扫,看到吵闹的环境与来来往往的人群,恒焱的情绪都十分低落。

冷静下来后,恒焱也多次同陈全林商量,双方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后来,恒焱的弟弟意外遭遇车祸,不幸离世。恒焱难以接受,将弟弟的死因,归咎于祖上坟墓的风水被破坏,而事件的主导者正是陈全林。

万般无奈下,2013年,恒焱跑去找记者求助,讲述了墓地事件的来龙去脉。爱新觉罗的后人,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从陈全林的手中收回墓地。

她同记者控诉道,陈全林不讲信用,没有道德,自己根本无法与其交流。

听闻此事,媒体秉持着大事化小的原则,在恒焱与陈全林之间充当和事佬,尝试帮双方解决矛盾。

然而恒焱坚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陈全林也不愿放弃花费大量钱财买来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造房屋的支出,双方互不相让,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事情发展至此,协商必然没有结果。在恒焱看来,自己祖上世世代代,对墓地拥有无可争议的拥有权。

陈全林罔顾主人的意愿,在土地上违建原本就不符合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恒焱认为,在墓地使用一事上,陈全林的心思并不单纯。

恒焱经过了解后发现,依靠出租在墓地上修建的房子,陈全林每个月可以拿到2万元的收入。在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陈全林自然不愿意放手。

深思熟虑后,恒焱决定,以法律的武器,拿回土地的使用权。

对簿公堂

2013年,恒焱一纸诉状,将陈全林告上法庭,希望陈全林能将坟墓恢复原状。

不久后,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爱新觉罗后人恒焱,与农民陈全林之间的官司。

法院经过评估,认为墓地事件纠纷由来许久,加之资料缺失,不好做出判决。是以,法院建议恒焱与陈全林私下协商,争取和平解决此事。

然而成为被告的陈全林,态度却十分坚决。陈全林认为,在恒焱将其告上法庭之前,双方还有协商的余地。

然而恒焱不仅状告自己,还找来了大量的媒体,给自己的名誉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陈全林无法忍受,说道:“我也不在乎了,等着法院的判决就行”。

2013年7月,恒焱与陈全林的纠纷案正式开庭。整个北京城的目光,均聚集于此。众人期待着这场贵族后裔与普通人的大战,究竟谁胜谁负?

土地究竟归属于谁?村民陈全林与爱新觉罗后裔各执一词。

恒焱以陈全林强占自家土地为理由,首先发起了攻击。陈全林不服,同恒焱争吵起来,说道:“大清早亡了,现在已经不是之前的清朝。”

言外之意,恒焱所说的墓地归属于爱新觉罗,不符合事实。

为了反驳陈全林,恒焱拿出了家族的房屋使用证,表明爱新觉罗家族在墓地上,拥有无可置疑的拥有权。

陈全林不甘示弱,也拿出了自己同村委会签订的合法合同,表明自己行使使用权的合法性。

恒焱向法官介绍,按照陈全林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土地的使用范围只有850平方米。

然而随着陈全林不断扩建房屋,使用范围至少达到两千平方米,已经超过协议的规定。

与此同时,恒焱宣称陈全林拿出的协议,没有印章与手印,并不规范。

面对恒焱的指控,陈全林也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向法官透露,恒焱等人以挽回祖辈的尊严为理由,同他打官司,实则只是为了利益,“我早就看透她的目的了”,陈全林说道。

原来,坊间流传,三岔口村即将拆迁,颇具争议的墓地,也在搬迁的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将获得一笔可观的费用。

陈全林认为,自1999年他与恒焱签订合同以来,双方一直相安无事,为何在“拆迁”消息盛传的如今,恒焱突然将他告上法庭

面对陈全林的指控,恒焱也不甘示弱,发誓道:“这是诬陷,我以爱新觉罗家族的名誉担保,这件事绝对没有那么污烂!”

恒焱反驳了陈全林的利益“阴谋论”,表明自己在2009年,就因为坟墓保护问题,同陈全林发生争执,那时墓地没有拆迁的消息。

听到恒焱的辩解,陈全林冷笑一声说道:“小道消息在几年前就传开了,你会不知道?”

与此同时,陈全林还向在场的人宣布了一个秘密。

不久前,恒焱等人曾经找到了村支书,希望将自己的户口迁回三岔河村。陈全林猜测,将户口迁回,只是他们领取拆迁款项的第一步。

对于此次纷争,三岔河村党支部书记王拥军也做出解释。当年陈全林因为生活困难,向村委会申请建房。

而恒焱等人,并未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爱新觉罗后人想要获得的一系列权利,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王拥军还说:“土地改革已经确定了土地性质不再私有”,恒焱等人的土地所有证,早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代的土地制度。

在多方搜集资料,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后,法院做出了最终的判决:驳回原告的所有请求。

法官认为,按照恒焱等人的说法,很久之前,墓地就曾经埋葬了爱新觉罗家族的后裔,但专家经过检测后发现,这块土地上没有发现历史上形成的墓群。

从专业的角度判断,目前墓地尚存的坟墓,都是1999年之后迁移形成的。

1997年,我国曾经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建造殡葬设施和家族墓地。如果有家族墓地,应该迁到指定地点,或者深埋在地下。

诸如爱新觉罗后裔的坟墓,在地面上留有坟头,并不符合规范。爱新觉罗后裔在土地上建造家族坟墓的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

1999年,针对墓地使用情况,恒焱同陈全林签订了协议,这一协议不符合规范,自然不具有强制性,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是以,恒焱控诉陈全林不遵守协议的要求被驳回。

得知自己败诉后,恒焱十分不满。她多方收集资料,以陈全林违建为理由,向法院上诉。关于恒焱与陈全林的斗争,依旧在持续。

事实上,这场恒焱与陈全林的大战,是“古”与“今”的斗争,也是法律与道德的斗争,其中种种,错综复杂。

恒焱在1951年拿到房屋所有证,1952年土地改革,取消了土地私有,重新划为国有,恒焱认为的证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证书充当历史文物,或许还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将其作为现代法律的评判依据,便没有任何道理。

话说回来,恒焱究竟是为了保护祖坟还是为了拆迁款,众人不得而知。

然而另一位主人公陈全林,虽然打赢了这场官司,却无法掩盖其违规建房、不守信用,拿钱未办事的事实。

恒焱与陈全林对簿公堂,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双方皆名誉扫地,身心俱疲。这场双方斗争,没有胜利者。

参考资料

[1]《京华时报》,《皇族后裔起诉家族墓被占败诉》

[2]《新京报》,《爱新觉罗家族持1951年房产证争墓地》

[3]《京华时报》,《爱新觉罗家族墓地被占建起百间房,后人维权》

[4]《拉萨晚报》,《爱新觉罗后裔讨家族百年墓地使用权,二审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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