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重述·联动预防:境外电话未标注地区的原因和法律责任

徐剑看事 2024-09-02 21:38:42

2024年9月1日,今日说法播出的“反诈在行动”节目,引发了社会关注,如,重庆市南岸区的张女士不听民警上门劝阻。反诈行动尽管成功劝阻了1844万人,挽回69.9亿损失,她(们)为何不听,还需从预防联动机制等方面说起。

今日说法重述·联动预防

一、“联动预防”概说

2023年10月22日9时,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收到一条国家反诈中心发来的预警指令,市民李女士正在与一个陌生可疑号码进行通话时间长达3557秒。市反诈中心立即启动一级预警机制:

第一,通过警企合作机制,由常驻电信商工作人员实行电话阻断,阻止银行验证码发送;由常驻银行工作人员对李女士的相关账户实施紧急止付。

第二,通过辖区派出所民警上门劝阻;民警“艰难”敲开门时,李女士已下载了境外诈骗分子为其提供的软件:将银行卡64万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

自2023年以来,截至11月,兰州反诈中心共见面劝阻3.2万人次,累计拦截类似李女士转账资金1.83亿元。

96110是全国统一的预警劝阻专线,每天都向全国拨打数十万个劝阻电话;境外电诈团伙针对劝阻电话也有反预防措施:

2023年10月20日12时左右,山东省枣庄市邱先生先后向涉诈账户转款两万余元;96110拨通他的电话,邱先生躲藏在纺织厂一个地点在一款理财软件上“投资”。

2023年7月的一天,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收到一条反诈中心发来的高危预警:张女士向涉诈账户转款22万元,民警轮番劝阻,其仍旧坚持继续投入。

反诈宣传形式诸多,如,反诈小品等。有人可能要问,被害人为何难以辨认电信网络诈骗呢?

二、短视频案例普法不易区分诈骗

由于我国外语教育主要是英语,目前多数学者介绍外国法律文化制度不愿向公众说明,英美法系存在固有“缺陷”,即,基本没有法律可以公开。例如,美国没有“刑法”“民法典”等,美国“法律重述”精选的正是各类有代表性的判例。据此,在不成文法的国家,短视频案例普法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在我国,国家颁布法律,并公开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36年,即: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制定法律并公开,与通过判例治理国家,事实上反映了执政理念,即:“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孰优孰劣”,多数人能得出结论,有人可能要问,在成文法律制度下,为何还有人坚持判例制度呢?“威不可测”可能是主要理由,如,诈骗的构成要件之一为隐瞒身份,而不成文法制度下的判例也有不隐瞒身份者构成犯罪。

成文法制度国家,或者地区,欺诈也构成犯罪,如,德国“刑法”有欺诈罪,不过本罪为轻罪。有人可能要问,我国《刑法》是否有欺诈罪?答案是肯定的,如,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证券罪等。

有人可能又要问,《刑法》是否规定了普通欺诈罪?在本文看来,侵占罪便是普通欺诈罪。一方面,《刑法》不可能为保管合同专门增设一个罪名;另一方面,职务侵占与普通侵占相对应,职务侵占既然包括欺诈手段,普通侵占也是如此。因侵占罪的法定刑较低,不少学者,以及司法实践没有将侵占罪解释为普通欺诈。

短视频案例普法不易区分诈骗

目前,多数短视频反诈宣传案例是生效的判决,不少判决将没有隐瞒身份的民事欺诈也认定为诈骗罪。看短视频后,多数人仍不能区别诈骗与欺诈;相反,短视频制作倘若将合同诈骗罪的第一项规定,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体系解释诈骗罪,境外身份不明的电话便涉诈嫌疑。

三、境外电话未标注地区的原因和法律责任

隐瞒身份为识别诈骗的线索,为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三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的真实、准确性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有人可能要问,为何来自缅北的电话号码没有显示地区呢?

一方面,VOIP、GOIP等设备将境外电诈电话显示为国内固定号码。据此,“黑灰产业”的存在,多数受害人不能识别涉诈嫌疑;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应集中于产业治理。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注重了黑灰产业的治理,但适用的罪名仍值得商榷,即:是否适用独立的罪名,如,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可得到“根治”。

另一方面,进入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电话,或者信息收费可能不同,而缅北地区的边民往来频繁,将缅北地区电话纳入国际通信收费与国情等不符。据此,打破电信商垄断定费也可能是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举措之一。

从经济综合比较分析,破除电信垄断定费相对适宜。例如,自2021年以来,国家反诈中心紧急拦截涉案资金1.1万亿元,已转移出境外的涉案资金可能远远高于前述数据,而通过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营业收入可能达不到涉案被骗资金。最为重要的是,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能由电信商实行市场价。

境外电话未标注地区的原因和法律责任

国内电信网络商不能,或者不愿标注号码,或者信息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可能还有一个法律认识上的误区,即:公民通信自由权不得干涉。公民通信自由权利主要是指通信的内容和通信的方式,而不包括地址等信息,如,信件通常有寄件人的地址,国内电信网络商在相关信息中标注地区并不违法。

有人可能要问,解决了国内电信网络商标注相关信息是否违法问题,其仍不标注怎么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便是“联动预防”内容之一,即: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十三条 ……。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四十六条 ……。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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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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