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入狱3年刚出狱就杀害女方全家,福州泉州发生重大凶杀案

自由的看闻 2024-02-20 06:45:35

事件发生的很突然,因为谁也不会想到,新年刚过就会有人下此毒手。

来自潇湘新闻的消息,福建泉州突发凶杀案件,多部门到场处理,警方消息:嫌疑人是一名男子,已经被抓获。

事件发生在2024年2月17日晚,地点是福建泉州南安罗东镇,犯罪嫌疑人疑似一名刚服刑结束的男子,从网传画面显示,警方已经在案发现场附近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当地警方正在现场处置。

据潇湘晨报消息,记者从罗东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处获悉,已经有领导在现场处理了,多部门已经介入。

南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回应,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其他情况暂时不便告知,需要等后续的情况通报。

一个名男子刚服刑结束,出来之后就杀人,而且在新年刚过之后,性质可以说是极其恶劣。

目前,只知道凶手杀了女方一家人,具体伤亡数字还没有官方通报,我们不信谣,不传谣,一切都要以官方消息为准。

犯罪嫌疑刚刚服完刑,怎么会再次作案?到底有多大的仇恨?不但毁了女子一家,连自己的一生也搭上了。

服完刑就作案,也许这是一起在狱中就计划好的报复作案,而他被判入狱的原因,也许和被害女子有关,不是感情原因就是财产问题。

根据一份网传信息,仅供大家参考,还是要以官方通报信息为准。

根据网传信息,犯罪嫌疑人是因为被女友骗了15万元钱还被告了强奸被判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对女方一家进行报复。

其实又何必呢?多大的仇恨值得自己以命相搏?人活着就会有希望,同归于尽有什么意义?

15万元钱虽然不少,但是和生命相比哪个更重要?又不是没有劳动能力,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重新再来。

是自己把自己的未来葬送了,一切都化为乌有,父母的希望和依靠。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论他作案动机是什么,有多大的仇和恨,这样的人天理难容,法律难容,都不值得同情。

写在最后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屡屡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还是法律意识薄弱,就如本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难道坐牢3年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如果网民提供的信息为实,是因为女方控告被强奸入狱,强奸罪也是需要真凭实据的,法律不会冤枉你。

出狱后悔过自新,安安分分做人,肯定还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不求活得有多精彩,即使平凡地活着,人生也算有意义。

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你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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