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一木制品厂起火,报警不及时祸及邻厂!

悠悠岁月旅人 2024-10-25 02:51:25
阳东一木制品厂起火,报警不及时祸及邻厂!

南方阳春

2024年10月24日 19:32 广东

10月18日15时许

阳东区大八镇吉水村

一木制品厂发生火灾

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现场火势于18时得到控制

所幸无人员伤亡

但厂房被大火烧成废墟

甚至祸及邻厂

据了解,起初是厂房内的刨木车间,工人在刨木花时发现木屑忽然冒烟起火,并引燃了周边可燃物。工人立即用灭火器灭火。由于天气干燥,现场可燃物众多,火势蔓延迅速。现场工人未能扑灭火势,便撤离现场。被大火波及的邻近厂房的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但此时距离火灾发生已有一段时间,错过了最佳灭火时机。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

发现火警不报警或者不及时报警

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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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未及时报警,被行政拘留

2024年6月28日10时43分,北京市大兴区一宾馆,客房内烘干机长时间工作引燃衣物引发火灾。单位负责人王某发现后未立即报警处理,最后是宾馆旅客拨打119报警,此时已经整整过去了9分钟。事后,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负责人未及时报警,被行政拘留

2021年1月16日9时14分,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禾坑村一塑胶制品厂发生火灾。温某是该厂的负责人,他于当日8时50分发现火情却并未报警,仅组织员工使用灭火器扑救,15分钟后燃烧面积持续扩大,9时12分,工厂员工自行报警,从发现起火到报警整整22分钟。事后,温某因其不及时报警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延误10分钟,负责人被拘留10日

2020年7月6日晚,广东省深圳市一工厂仓库起火,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查明,起火时间为当日19时30分之前,然而从起火到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了10分钟!深圳消防依法对该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相关调查情况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不及时报警的行为进行10日行政拘留处罚。

发现火灾后不立即报警

会受到什么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不得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阳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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