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交警曝光酒驾案例曝光,各位驾驶人请引以为戒!

孤独的洛州小百 2024-04-01 20:48:59

酒驾严重威胁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但仍有部分驾驶人铤而走险。洛南公安交警曝光以下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012024年3月07日23时34分许,樊某(男,38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B***白色小轿车行驶至石门镇北新街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樊某血液酒精浓度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022024年3月15日21时42分许,张某某(男,60岁,洛南县人)驾驶陕AK1***黑色小轿车行驶至石门镇北新街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032024年3月19日23时56分许,闫某(男,31岁,洛南县人)驾驶陕EN1***白色小轿车行驶至242国道1303公里600米处,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闫某血液酒精浓度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042024年3月10日21时23分许,纪某某(男,39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1***红色小轿车行驶至迎宾大道中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纪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052024年3月14日20时47分许,李某(男,47岁,洛南县人)驾驶陕H55***黑色小轿车行驶至河滨南路西段,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血液酒精浓度为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062024年3月17日00时12分许,杨某(男,40岁,洛南县人)驾驶陕A58***灰色小轿车行驶至河滨北路建设桥,被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来源:洛南交警

0 阅读:0

孤独的洛州小百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