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朋友小高小高爱吃雪糕。
今天,一件怪事引发网友热议。
原来是南方医科大学的一位老师,因为抢救一位自己的患者而迟到了,本来这节课是要给留学生授课的,结果因为迟到被罚了2000块,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还被全校通报批评。
按照这份文件,我先梳理一下事情。
通报上说,老师8点29赶到,迟到了29分钟。
那大概率是去查房去了(上面也有说,怕耽误上课提前去了),过程中发现自己分管的孩子情况不妙,做了紧急处理。
老师已经做了完全的准备了,甚至提前去了(如果8点上课,肯定8点之前就到医院了。)
只是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到现在为止,也是个正常的救死扶伤的事情。
有网友说是留学生投诉。
我个人认为是上课了——老师没来——学生找老师——临床医学系老师现场安抚学生——老师迟到29分钟。
至于具体有没有投诉就不知道了哈,这个我们不带节奏,有事儿说事儿哈。
这条新闻一出,不少又是老师又是医生的网友在评论区吐槽,已经习惯了,迟到10分钟都会被通报批评。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下次俞莉老师遇见这种情况呢?
可能她会先给患者说声:抱歉,不好意思,我要先去上课了,毕竟迟到一次要扣钱还要扣奖金,还要通报批评。
你的命事小,我的工资事大。
怕就怕后面的医生都这样做了。
毕竟救死扶伤你说是医生天职,要是迟到了可是要实打实扣钱的。
也有网友说。这不对啊,这和我学的不一样啊。按道理说患者生命是大于上课的。
不过也有人说了,该罚!
上课迟到了是事实,该罚。
但是因为上课迟到是因为救治了自己手下的患儿,所以该奖。
如果不罚的话,以后有人因为这个钻空子怎么办?(其实多虑了,各项记录在那里放着,一般也钻不了空子。)
但是也该奖,因为该医生坚持了自己的职业操守。
也是为了安慰该医生的心情(参考胖东来的服务员用筷子尝面事件。)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