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次农商行: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多个股东疑似空壳公司

我们看安然 2024-07-15 14:36:32

近日,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榆次农商行)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引发外界关注。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山西榆次农商行在业绩方面持续承压,此外,在股东质量和内控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业绩持续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榆次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5月,是在原晋中市榆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的地方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2021年年报数据显示,榆次农商行在2021年增利不增收,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1.75%,净利润扭亏为盈,为287.71万元,同比增长188.73%。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山西榆次农商行在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4万元,同比增长9.60%;实现净亏损324.25亿元,同比增长121.52%。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净利润由亏转盈,但榆次农商行2021年的财务报告仍被山西天正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该行未按监管部门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显示,榆次农商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68亿元,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估值模型及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的监管要求,该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27.40亿元,未提足贷款损失准备23.72亿元。

在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方面,资产负债表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仅2015.17万元,而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对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并计提减值准备以及估值模型,该行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6.36亿元。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天正会计事务所连续第二年对该行出具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同样因信贷、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天正会计事务所在2020年曾指出,榆次农商行为应对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风险,通过逐年减压不良贷款,定制了5年减值准备计提方案。但就2021年的审计数据,该风险处置方案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将时间线拉长,榆次农商行资产规模增速正在逐年萎缩。2018年至2020年,该行总资产依次为212.56亿元、215.32亿元、198亿元,增速分别为9.3%、1.3%、-8.04%。总负债依次为198.54亿元、201.81亿元、186.01亿元,增速分别为9.18%、1.65%、-7.83%。

2021年5月,因资本补充压力加大,榆次农商行被下调评级。中诚信国际发布关于调低榆次农商行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显示,考虑到榆次农商行盈利能力大幅下滑且减值准备计提缺口仍然较大,资本已严重不足,中诚信国际决定将榆次农商行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调降至 A-,将“18 榆次农商二级 01”和“19榆次农商二级”的信用等级由 A 调降至 BBB-,并将其主体及相关债项的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据中诚信国际在2021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终止榆次农商行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显示,中诚信国际需在榆次农商行“18榆次农商二级 01”和“19 榆次农商二级”存续期内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及时评估风险状况,并于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其跟踪评级报告。截至2021年7月26日,中诚信国际尚未收到榆次农商行提供的评级所必要的全部材料,中诚信国际无法对榆次农商行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榆次农商行的主体及“18 榆次农商二级 01”和“19 榆次农商二级”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榆次农商行的信用评级结果。

股东问题堪忧

记者通过梳理榆次农商行的股东信息发现,该行有多个股东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被出具限制消费令。6月14日,山西榆次农商行的大股东晋中市永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超3亿元。

持有榆次农商行6.25%股份的和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和柚实业)在2021年7月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值得注意的是,和柚实业曾在2019年7月收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同时,该公司曾多次被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超6亿元。此外,该公司的股东霍尔果斯柚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17日被吊销。

持有榆次农商行3.94%的山西省榆次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今年5月和6月2次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该公司在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破产审查。此外,该公司因消防安全问题,先后4次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持股比例3.42%的晋中广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在今年的7月5日和6日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合计2400万元。此前,该公司曾2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合计超1亿元。

除上述股东外,榆次农商行还有多个企业股东曾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此外,该行股东中,有多家企业在年报中缴纳社保的人数为零,疑似“空壳”。

其中,榆次农商行股东晋中开发区新泰经贸有限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缴纳社保人数为3人,同年,天津岳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人,山西正能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人。

除业绩承压,股东质量存疑外,榆次农商行内控管理方面也存在疏漏。2021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榆次农商银行因“虚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管采集的消费者金融信息,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未按规定披露贷款产品年化利率”被警告并罚款52万元。时任该行副行长李文新对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1万元。

2020年8月11日,裁判文书网披露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榆次农商银行两名员工因违法放贷3000万元获刑,其中包含一名该支行行长。

此外,该行曾在2021年3月16日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据裁判文书显示,本次执行事关山西金佰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榆次农商行败诉后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强制执行。

来源:城市金融报•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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