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棋牌室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案件饶浪环 2024-10-21 04:26:43

上次在一篇文章里提到农村很多小卖部里都会摆上几张牌桌,招揽人打牌,无论输赢都按场次收取抽成,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个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者赌博罪。

然后评论区有很多人表示反对,说到处都是棋牌室,人家还有正规牌照,里面的牌桌更多,为什么就不构成犯罪了?就盯上农村小卖部里那几张牌桌了?

其实我在那篇文章里也简单提到过棋牌室的问题,正常办理营业执照的棋牌室,主要提供一些娱乐休闲服务,即使有人打牌,也只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茶位费等费用,并不是靠招揽赌博拿抽成盈利。如果也存在招揽客户赌博并按照场次提取抽成,同样也会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

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是因为开设赌场罪或者赌博罪主要就是打击为了盈利,而通过各种手段吸引、招揽、诱惑客户前来赌博,因为赌博本身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其成瘾性往往会引发社会负面效应,所以法律也是坚决打击的。但是对于一些不以赢钱为目的的单纯娱乐性的打牌,比如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搓上几把,纯属娱乐,当然也不会被认定为赌博。

同样,一些正规的棋牌室,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只是收取提供场所的费用、服务费、茶位费这些,主要也是为客户提供娱乐场所和设施,也不存在拉人头过来赌博以收取抽成的行为。既然只是正常收取场位费或者服务费,也通常不会有为了盈利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情况,而这种情况才是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的主要条件。

当然,我说的只是正规按照营业执照范围营业的棋牌室,如果超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样也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聚众赌博,收取抽成,以此为盈利点,那当然同样构成犯罪。现实中,违规经营而构成犯罪的棋牌室也比比皆是,所以并不是看他的名称到底是棋牌室,还是乡村小卖部里连牌子都不敢挂的几张牌桌,而是看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具体干了什么,是按照什么模式盈利。

如果真要被人举报或者被突击检查,警方肯定也会通过查证流水等方式,来判断你开设棋牌室到底是以何种方式盈利,是否有聚众赌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旨在将民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和正常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与赌博犯罪作以区分,防止打击扩大化。

也就是因为界限相对模糊,有一个从轻到重的过程,致使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很难界定到底是属于合法还是违法。

比如相对谨慎的人,可能觉得打牌只要是涉及到金钱的输赢,都算是赌博。但法律对此的界定就是认为只要不以为盈利为目的,不以赌博为业,涉及到少量钱财的输赢,都不算赌博。但是也并没有明确到具体的金额,还是要看实际情况。

同样对于只收取正常场所服务费的经营场所,只要不存在聚众赌博、按场次抽取费用的情况,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具体也要看实际经营情况,而这也给了律师巨大的辩护空间。

所以,在了解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的罪与非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法律打击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目的。虽然我们允许打牌这样的娱乐活动,但重在允许的是娱乐行为,而不是让人成瘾,甚至鼓励一些人以赌博赢钱为业。所以,同样对于一些商家存在引诱、鼓励、支持客户赌博,积极为其提供赌博条件,甚至提供赌资借贷,并且从中抽取大量提成,以此作为主要盈利手段,这样的商家法律肯定会予以严厉打击。

所以,不要再问为什么那么多棋牌室或者农村小卖部的赌场都活得好好的,那是因为还没有查到而已,就像你去嫖娼,不大多数时候也没被抓到吗,就能证明嫖娼是合法的吗?所以,你要关注的不是开赌场的为什么没有被抓,而是如果你有天被抓了,你用什么样的办法让自己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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