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鑫雨/文
日前,黑龙江监管局发布了六条与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引发关注。运营商财经网注意到此次处罚,并试图探究其具体情况。
10月18日,黑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同时,还有四名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下属的个人代理人因欺骗投保人,被监管局予以警告。分别是龙江营销服务部的个人代理人谷淑红、呼兰支公司原个人代理人奚迎华、道里友谊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孙艳军、道里支公司个人代理人杜宝玲。
另外,其南岗支公司个人代理人胡明娟,利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1月份,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就因同样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万元,当时其龙江营销服务部的个人代理人王秀菊和尚志营销服务部的个人代理人刘欣欣,因欺骗投保人被予以警告。
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现任总经理张有强,是在2023年11月上任的,上述两次被罚均在其任期。此外,在2024年9月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开展的组织发展峰会上,张有强曾提到,要推动代理人队伍向高质量转型。不知他对此次代理人和公司受到的处罚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