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近日发布
《关于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
新媒体账号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简称《通知》)
某种角度看
《通知》是为了
解决现在学校公众号的“卷”
在教师众多形式主义负担中,微信公众号是其中最让一些老师苦不堪言的重要一项。
许多学校的公众号都是由一线教师兼职运营,即使是公众号业务外包,但是,写稿任务还是压到老师身上。
新教育研究院院长、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原校长李镇西曾经有个贴切的描述:老师们按领导的指令,写着自己读着都无趣的文章,还要写出“文采”,真是一种心灵的折磨。从选题到写作,再到编辑,再到送审,然后又修改,最后推送……这一过程,对老师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更新次数频繁,牺牲的大多是老师的休息时间。关键是,耗费大量心血与时间推出的公众号,最终的阅读量却少得可怜。辛辛苦苦地编辑推出,阅读人数少得可怜。这是对老师们青春与生命的无谓消耗与吞噬!
以下是泉州市教育局新规的要点
↓↓↓
规范发布内容
☛公众号为主发布学校办学成果、师生风采、校园文化、招生公告、收费管理等必要信息;
☛减少发布一般性会议活动、检查调研、业务工作等非必要信息;
☛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与教育教学无关、广告推销、不实言论、涉及隐私等敏感信息。
精简信息报道
☛标题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夸张的词语;
☛正文要简明扼要,避免无关的细节描述;
☛图片要清晰直观,避免过度的修饰美化;
☛链接要安全可靠,避免过多的转载转发;
☛原则上,学校新媒体账号每周推送的篇数一般不超过10篇;
☛日常工作动态可以工作日志、大事记、每周要闻等形式记录,一般不专门配发信息,确需配发信息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300字,图片一般不超过2张;同项工作原则上只发一次综合信息。
严格运营管理
☛不得要求任课教师负责新媒体账号管理运营工作;
☛不得强制专任教师提供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信息内容;
☛不得对学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进行考评。
加强监督管理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所属学校新媒体账号进行抽查;
☛对成效不好、重复开设或无力运营的,要督促学校进行整改规范、清理整合或注销关停;
☛对过于追求留痕、滥发信息或加重学校、教师负担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对发现违法违规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来源:厦门日报社厦门招考微信综合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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