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山东男子与情人宾馆偷欢,妻子带男闺蜜捉奸,场面一度失控

每天读宋词 2023-03-23 17:22:50

巴尔扎克说:夫妻间是应由相互认识而了解,进而由彼此容忍而敬爱,才能维持一个美满的婚姻。因此想要获得一个圆满的爱情和婚姻,就必须要和另一半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缺少理解和信任的婚姻,主动没有好结果。

当然获得信任的前提是,对另一半足够的忠诚。如果自己经常出轨,就别提让对方信任自己。在山东省海阳市就有一名男子,婚内出轨和情人去酒店开房。引发妻子怀疑后,妻子竟然带着男闺蜜捉奸,场面一度失控,双方互相指责。

2018年,家住海阳市的杨女士和丈夫经常吵架,二人总是能够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除此之外,夫妻俩对双方的感情也充满了怀疑,杨女士有一个男闺蜜吴某,早在杨女士结婚前,她就和吴某关系亲密。

对此杨女士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男女之间也有纯友谊,自己只是和男闺蜜的关系近了一些,并没有做出对不起丈夫的事。反倒是丈夫,多次在外过夜,以至于杨女士一度怀疑丈夫在外面养了小三。

不断地争吵,让夫妻俩的情分彻底消散。因此在2019年,杨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对于离婚这件事,杨女士并不反对,但让她不满的,竟然是由丈夫提出的离婚诉讼。

在杨女士看来,丈夫婚内出轨,就算要离婚也应该自己来提出。不仅如此,杨女士还准备跟踪丈夫,拿到丈夫出轨的具体证据,这样一来她就能够在离婚诉讼中占据优势,从而获得更多的婚内财产。

抱着这种想法,杨女士找到了自己的男闺蜜吴某。吴某本就对杨女士存在想法,一听杨女士要和丈夫离婚,而且还要找丈夫出轨的证据,当即兴奋不已。他自告奋勇,帮杨女士跟踪刘先生,并看到刘先生的确骑着电动车带着一名年轻女子去了酒店开房。

杨女士得知后火速赶到酒店,准备来个现场捉奸。奈何无论杨女士如何要求,酒店前台始终不肯提供刘先生的房间号,也不愿意拿出备用房卡帮杨女士捉奸。无奈之下,杨女士只能暂时带着吴某离开酒店,以免打草惊蛇。

但二人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们依旧对刘先生进行跟踪。终于在2019年6月的一天,发现了刘先生小三的住宅。这天下午,刘先生骑车出门,一路来到某个出租屋内,随后刘先生就将电动车停在屋外,用钥匙打开房门。

埋伏在屋外的杨女士和吴某,听到房间里传出了女人的声音,立刻意识到房子里的女人就是刘先生在外包养的小三。但二人并没有立刻进入房间捉奸,而是等十几分钟后再进去。

掐准时间的两人,用力踹门,直接将本就不解释的木门踹开。只见刘先生此刻正抱着一个年轻女孩躺在床上,两人都没有穿衣服。杨女士冲上前去,拿出手机一阵拍照,留下证据后对着丈夫和小三破口大骂。

刘先生也不甘示弱,本来他出轨被抓应该理亏。可当他看到妻子的男闺蜜吴某时,顿时怒火喷涌,反质疑妻子出轨,否则为什么整天和男闺蜜混在一起。双方互相质疑互相辱骂,场面一度失控。

最终还是刘先生为了保护自己的情人,选择了报警。警方赶到后,刘先生表示妻子杨女士和吴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因此要求警方对她们严加处理。民警也认为杨女士的行为不妥,并决定立案调查。

不久之后,海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杨女士和吴某提起公诉,并交由当地法院审理判决。经法院查明发现,杨女士在和丈夫进行离婚诉讼期间,伙同男闺蜜吴某,非法侵入刘先生情人小李的出租屋,并对小李和刘先生进行拍照。

虽然这起案件时因为杨女士和刘先生离婚而引发的,杨女士也是为了获取证据。可她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小李和刘先生的权利,也构成了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不出意外,等待杨女士和吴某的很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换个方向来看,杨女士虽然构成犯罪,但也找到了丈夫出轨的证据,这样一来在双方进行离婚时,法院很可能会判定杨女士是无过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应尊崇少分或不分的原则,无过错方可多分部分财产。

综上所述,这桩闹剧的背后,真正的获利者其实还是杨女士。她虽然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因为造成的后果不严重,极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最终不仅不需要坐牢,还可以拿到一笔损失赔偿。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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