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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把快递不给我送上门”,这句话或许在几年前,你还会去询问一番,随着近几年的快递柜,快递驿站等相继火热
你的快递直接被放在驿站或者直接由驿站或者代收点进行代收,这个里面是否有利益往来,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3月1日起开始,如果您有过快递未经您同意被放在了驿站的经历,将在3月1号正式施行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一定要了解一下
因为从3月1日开始如果快递员不上门,快递公司最高可能被罚1-3万,快递柜驿站其实还是可以放,但前提是收件人明确选择或者同意。
如果说地址写明了门牌号,未经收件人的同意擅自放在驿站,或者快递柜擅自确认我们已经收到,这就违反了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54条之规定
轻则警告、批评、责令改正,重则罚款1-3万元,如果说是收件人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和快递员沟通,要求送货上门,沟通过程可以选择录音取证,如果还不送,可以致电有关的快递公司投诉
同样明确表达送到家的诉求,同样可以选择要录音,还不行就联系监管部门,这时候除了要求送到家,可以再加一个诉求,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54条,对该违规快递公司予以行政追责。
不过有关记者也采访了相关的快递人员,有关人员表示:
快递员表示:真按这个标准去执行的话,那只有换工作了,挣的还没罚的多,就把这5毛钱全部给你,一天你能送100个,你能干什么
一天送100个,一天50块钱,还是不被罚,不被投诉,不被考核,什么都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别说3万我说了,如果真的罚1万,可能对我很多网点老板来说,直接就会撂挑子不干了,也有可能大洗牌。
最后呢,新规开始执行后,如果特别有需要,可以和快递员先提前进行沟通,避免产生误会和冲突,双方都应该先体谅彼此,正确解决问题
同样,这里可以告诉大家一个电话,是所有快递公司的监管部门投诉热线,也就是邮政业务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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