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2006万元!天津某阀门厂被行政处罚50万元
省心办税讯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4份,金额2006.00万元,税额341.02万元。
处罚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附: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截图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截图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新中村,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阀门、液压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设备、消防器材、水暖器材、机械设备、管道设备、管材管件、通用设备、卫生洁具、电线电缆、橡胶制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2023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列入税务非正常户。
2023年7月,被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