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王琦瑶的“飞蛾扑火”,是不肯承认她的名媛梦碎!

叶澜依free 2022-01-19 19:12:31

”王琦瑶“——《长恨歌》里的王琦瑶,是来自大上海的一个梦,像女作家王安忆笔下描绘的那样: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在后弄堂提着花书包,跟着隔壁留声机哼唱《四季歌》,或者结伴去电影院看《乱世佳人》……她生得实在太美了,美到去参加“上海小姐”的比赛,得了第三名。

第三名又如何?第一第二名都是媒体评的,第三名才是广大群众选的,当年无数人都说最美的是“三小姐”,其中当然也吸引到了国民党的大人物“李主任”,为王琦瑶租下“爱丽丝公寓”,把她当金丝鸟养起来的李主任。

可是后来李主任乘坐的飞机失事了,王琦瑶搬出了“爱丽丝公寓”,去自己外婆的娘家邬桥小住过。

王琦瑶的外婆虽然年纪大了,老人家的眼睛却是雪亮的:这孩子的头没开好,后面要再拗过来,就难了。而且她又长得好看,上海那个地方,是争着抢着要来告诉她,唯恐她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的。

后来“毛毛娘舅”就知道了,后来中俄混血萨沙也知道了——平安里的王护士,是如此“登样”的大美女。他们四个加上严师母,在王琦瑶不打针的下午聚在她家打麻将。

为了一次麻将,毛毛娘舅和王琦瑶提前一天还要聚一次,商量买些什么点心:桂花赤豆粥,芝麻糖,金桔饼,小笼馒头——王琦瑶和毛毛娘舅的感情就这样一点点建立起来了。

“毛毛娘舅”——康明逊,自己是康家花园的小开,但他也翻看了旧报纸,知道了她曾经是如此惊艳过大上海的国民党政要的外室,自然是崇拜和仰慕不已。

王琦瑶的娘也给王琦瑶介绍过对象——楼下好婆的远房侄子,在中学里面做老师,前面的女人死了又没有孩子,这不跟没结过婚一样吗?

可是王琦瑶怎么会愿意呢?这个男人头发都快秃了,两个人看场电影,对方的呼噜声跟着电影插曲《小燕子》此起彼伏。

我喜欢喝滚烫的水, 或者是冰水,不喜欢温吞水——这句话直接拒绝了王琦瑶的娘的相亲质问,解释了她的挑剔,大概同样适用在淘汰陪伴了王琦瑶一生的程先生吧?

王琦瑶怀孕了,“毛毛娘舅”康明逊要和别人结婚,王琦瑶宁可把“孩子的爸爸”栽赃到“共产国际产儿”的萨沙,她也不肯在这个时刻给程先生一个“机会”,程先生实在是史上最冤的备胎了。(本文原创作者叶澜依free, 抄袭必究)

从前王琦瑶她们在不打牌的冬天烧开水下羊肉,菠菜碧绿,粉丝雪白,还有朝鲜烤鱼片和烤年糕——日子仿佛活过来似的。

后来的程先生勤勤恳恳地把自己的工资和王琦瑶的购粮卡放在一起用,给她烧腊肉菜饭和蛋羹,去黑市上换两只鸡,买回几十斤山芋或者几斤米粉……耐心细致地照顾王琦瑶把孩子生了下来,陪王琦瑶度过了最难堪的日子。

“老克勒”是女儿薇薇的“男友”,是十几年之后重新开始欣赏王琦瑶的年轻男人,薇薇认了生父康明逊去英国之后,他更是对着“薇薇姆妈”王琦瑶吹满嘴的“彩虹屁”:我不是孩子/我从来没有把你,和我的姆妈比过/头发烫过啦?小姐,霞飞路去伐?

王琦瑶很快就沦陷了,她把这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又偷偷看过旧报纸,崇拜着自己“上海小姐”第三名传奇的小后生留在了自己家床上。

而程士邸,始终把王琦瑶放在心里半辈子的程士邸,去过英国读书,有过体面职业,会跳舞会摄影,戴金丝边眼镜,穿三件套西服,到底他输在哪里?连他自己都说过:程士邸,你的运气也太差了!

也许,就输在一个不肯承认“名媛梦碎”的王琦瑶的“傻气”上吧,王琦瑶是被“李主任”宠爱和捧过的,又是被“毛毛娘舅”康明逊崇拜和迷恋过的,最后还有一个沉浸在“老上海情怀”的“老克勒”——这些人都能带给王琦瑶刺激,是她“沪上名媛”神话的边边角角,唯独程先生没有。

程先生却是一碗寡淡的白水,爱她又最深,王琦瑶才会肆无忌惮:就像小孩知道爷娘(父母)的宠爱,不需要讨好。

剧中“李主任”的正室曾经举枪对王琦瑶说过:你的梦,永远也不会实现的!而程先生也说过:她大概知道,她的时代快过去了。

“老克勒”果然很快就让王琦瑶知道她的“时代”过去了,在他半夜醒来发现这个“上海三小姐”皮肤松弛,睡觉流口水和打呼噜之后,他连夜骑车离开了王琦瑶家,转身就去和年轻的女孩子们打网球泡吧,再次去王琦瑶家拿走了遗留的钥匙,就不再有半点留恋了。

王琦瑶对“老克勒”说过,我既然做了这个决定,就是连性命也敢舍弃!——她不想在意世俗,“敢于”舍弃性命,大概在她答应李主任和康明逊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无论是做外室,还是没有名分地“好到你结婚为止”,她骨子里那份旧上海的浪漫都延续着,至死都不肯承认的。

如果王琦瑶一开始就选了为她拍照,鼓励她参加“上海小姐”竞赛的程先生,是不是可以从此“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一生呢?有没有这样的如果呢,她是一个毕生在追求着“沪上名媛”光环的连“老克勒”的“爱”也依赖的王琦瑶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0 阅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