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财经观察|教师的惩戒权与上学往事

张捷财经观察 2024-09-07 12:00:44

近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规则明确了教师在教育学生时的惩戒范围和方法,强调适当的惩罚对学生的成长和教育是必要的。这一改变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和认可。

根据规则,教师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对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并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同时,学校还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于高中阶段的学生,甚至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规则同时禁止了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刻意孤立,或者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处罚等行为。此外,规则还明确禁止辱骂或者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的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等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

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规范教师的教育惩戒行为,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适当的惩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敬畏之心,对其成长和教育是有益的。然而,过度的惩罚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在惩戒和关爱之间找到平衡。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教师的惩戒权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方面,有人担心教师过度惩戒学生,导致学生心理受损;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适度的惩戒对学生的成长是必要的。此次教育部的规定,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总体来看,教育部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教育惩戒指南。社会各界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将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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