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诺何在?吉林大爷欲支取72万存款,岂料30年后只值4000元!法院最后这样判!

你是我的宠儿 2024-10-22 16:08:58

“白存这么多年了!”吉林延边,一大爷30年前,在银行存了2000元,定期存款30年,利率19.26%,算下来,存30年可以拿到73万。岂料30年后,大爷到银行取钱,银行死不认账,说这种长期定期存款早就明令取消,如果要取,连本带息只能给大爷4000多元。大爷大怒:银行怎么说话不算数?当年的2000能够一家人吃上一年!

大爷愤怒告上法院,结果法院这样判!

一.【案情回顾】

吉林延边,小葛是个普通的一线工人,每天勤奋努力地工作。

他想,自己年轻时辛苦一点,多攒点钱,等将来老了,就不用那么累了。

他省吃俭用,很少买新衣服,把省下的每一分钱,都小心翼翼地存起来。

就这样,经过几年的辛勤劳动,小葛终于攒够了2000元。

有一天,他路过银行,看到门口的宣传海报。海报上写着:“1000元存30年,利息19.26%, 30年后,连本带息36万!”

小葛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想:“如果我存2000元,30年后,连本带息不就能拿到72万了吗?那我不就成富翁了吗?!”

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小葛不由得走进银行,仔细询问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真的,只要存30年,就能拿到这么多钱。

小葛听了,心里乐开了花。心想:“这笔钱,足够我养老了,以后,我再不用担心老了以后的生活了!”

他毫不犹豫地,把2000元存了个30年定期。

他想象着,30年后,自己就可以拿着这笔钱,去旅游,去享受生活 ;也可以给孙子们买玩具,给孩子们买新衣服……

总之,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

从此,小葛对未来,内心充满了期待。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未来一定会变得更好;他更相信,银行的承诺,一定会兑现!

在这期间,即使生活再困难,他也从未想过,去把这笔钱取出来用。

转眼30年到了,曾经意气风发的小葛,变成了葛大爷。也到了该取这笔钱的时候了。

这些年来,因为有了这笔钱,葛大爷碰到再大的困难,一直内心底气十足。

这天,他拿着发黄的存单,满怀期待地来到银行,要求取钱。

结果柜员小姐姐一看这古老的存单,根本不认识,她说:“不好意思大爷,这个存单我没见过,我让我们经理来看一下”

等了一会,银行经理出来仔细辨认了半天,确认是真的存单以后,却对葛大爷说:“大爷,您这存单,我们不认。”,

葛大爷一听,心凉了半截。

葛大爷问:“为什么?”,银行经理说:“这个业务早在当年就取消了。”

大爷怒了:“你们银行,说话到底算不算数!我就是因为信任银行,才选择存30年定期,现在你们告诉我不作数了,早咋不通知我一声?!”

银行经理说:“国家的政策时时是在变化的,这个政策当年就取消了。您的钱要支取是可以的,但肯定不能按19.26%这个利率算。最多给您按活期利息算,或者是普通定期利息算,这样算下来的话,连本带息是4000多元。”

葛大爷坚决不接受这个结果,愤怒地将银行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儿呢?

二.【案情分析】

1.葛大爷要求银行履行承诺,按照当初合同上19.26的利息支付,合理吗?

葛大爷要求银行履行承诺,是基于《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银行业务被取消,且受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监管政策的约束,银行可能无法履行原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并非恶意违约,而是由于法律和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原合同。

也就是说,葛大爷当初存款的19.26%利率,银行是不可能兑现的。

2. 银行在此案中有何责任和错误?

银行在此案中的责任和错误在于,即使业务被取消,也应主动通知储户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银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如果银行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或未能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储户损失,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显然,银行是没有做到及时通知储户这一条的,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葛大爷做出合理补偿。

3. 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会考虑合同的有效性、银行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以及双方的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

根据《合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法院可能会判决银行按照合理的利率支付利息,或者根据公平原则,判决银行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如果银行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或有其他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按5年定期、利率按19.26%算,加上本金2000,总共赔偿葛大爷13556元。

葛大爷虽然内心极度不满,但也只能无奈接受现实。

三.【结语】

对此,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有网友说:“存单就是合同,必须无条件兑换。30年前的2000钱相当于一般工人半年工资,现在一万多还不够保本。”

还有网友说:“记得外国有个老太太,一天突然收到一张支票,是瑞士国家银行寄来的500万美金,原来她先生去瑞士旅游在银行立帐户存了点钱。二战爆发后。她先生回到了美国时间一长忘记了这个事,后来先生去世了,瑞士银行发现了这笔钱,他们查到了先生的地扯并按照当时的利息全部寄给了这位先生的夫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対比一下中国银行的行为,大家怎么看?

更有网友说:“银行没有一点契约精神,假如你欠银行2000块钱,欠30年,你再看看结果会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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