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老人旅游期间睡梦中去世,家属让旅行社赔15万,法院判了

山水有繁华 2024-02-19 22:00:42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现在的老人不再局限于待在家里,或者逛街跳舞,而更喜欢走出去,和朋友结伴一起旅游,或者自己报团游!

可是,老人身体毕竟比不上年轻人,若是旅游路线选择不对,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比如,四川老人刘婆婆就在两个女儿陪同下,与其他游客组团前往山东旅游,结果,在旅游期间去世了,这本是一件放松的旅行,不料,对刘婆婆而言却成了一趟“索命之旅”!

事后,家属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15万,法院判决惹争议!

老人旅游期间睡觉过世

刘婆婆一辈子操劳,好不容易把2个女儿拉扯长大,现在正是享清福的时候!

2个女儿也很有孝心,谭女士姐妹均已50多岁。2022年5月,她们2人想带老母亲出去旅游,母亲忙碌一辈子,也没有出去走走,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也能让她们尽尽孝心。

姐姐是某旅行社网点的负责人,与丈夫一直在绵阳经营着一家小有名气的旅行社。她与妹妹交流之后,决定带着母亲刘婆婆一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在她的推荐之下,母亲和另外几名游客,报名参加了“山东+中朝边境游”旅游线路!

姐姐作为领队,带着一行人坐飞机到达山东,当地一家旅行社负责接待!旅行社依照合同内容,负责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第二天早晨7点半,早间游玩过后,一行人愉快地上路,下午前往雅致的聊城浏览,就在这座美丽城市晃荡时,谭氏姐妹也一道同行。

然而到了傍晚,正是在所有人都应该静下心来休养生息的时候,却传来了惊人消息——刘婆婆突然在床上结束了生命!

原来,在早上的时候,同住的游客怎么都叫不醒刘婆婆,就打电话给姐妹俩,2人赶到时发现母亲已经没了动静,于是打了120!

可当120赶到时,宣告刘婆婆已经去世了!她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姐妹俩觉得,这场不幸的事故,主要源于她们在长途跋涉中的疲劳,以及看似负责的导游和接机服务人员未能及时提供有效援助。

姐妹俩起诉旅行社索赔15万

于是,他们要求旅行社赔偿15万,遭到旅行社拒绝!家属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了,要求赔偿15万!那么,刘婆婆到底是什么原因死亡?旅行社有责任吗?

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指出,倘若有人因过失行为给他人带来损失,理应担责,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被害者本身也有错的话,就该减轻或者免除实施行为之人的请求权。

所以,谭氏姐妹坦承,刘婆婆本人有病,也存在的一定的过失,自然而然的,她们提出旅行社仅需负50%的责任。也就是她们实际上要求旅行社赔偿13万元和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他们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是基于2点:

1、旅行过程存在长途跋涉,系导致老人死亡的诱因!

2、直到120赶到确认母亲死亡,导游仍未出现,存在抢救不及时过错!

如果这2点是事实,那么旅行社确实有责任,可事实真是如此吗?

先来看看刘婆婆的游览路线,事发当天参与的游玩项目并不复杂,仅仅游览了两个相对柔和的景点而已。大明湖景区,游览约一小时后前往黑虎泉景区,那个第一个景点的游览时间只有短短一个钟头,景点地势平坦,且安排了大量休息时间。

下午的游览结束后,他们来到了山东聊城,回到了酒店休息,并且在晚上七点半,她们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安歇入睡。所以,长途跋涉这一点无从说起!

这么来看,这个旅行团所经历的活动强度其实并不算太大,且游玩完毕后,所有游客获得了相当充裕的休整时刻。

因此,法院认定该地接社已经按照正式签订的合约内容优慢尽责,而且每个游历活动的强度也都比较适中,该旅行社在此次事件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犯错的行径。

再者,刘婆婆的死亡原因归根到底是心源性猝死。也就是说,这位年近古稀的女士在自己的美梦中因病症引发了生命的终结,当人们发现她时,其实早已错过了施行救援的最佳时机,无法奢望旅行社履行起救助者的职责。

因此,旅行社对刘婆婆的离世其实并不存在任何过错。

面对姐姐的指责,旅行社工作人员也感到非常冤枉。导游和工作人员甚至愿意为刘婆婆支付医疗费用。

姐妹俩聘请了律师,将旅行社诉诸法庭,索偿总额高达13万余元!不仅如此,他们还要要求被告支付2万元的心理创伤赔偿金!

法院判决,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并无不妥。刘婆婆像平日里那样睡觉,如果硬性要求旅行社为每位顾客都设置专门的看护人员,那么这种方式既不合乎常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一审法院驳回了谭氏姐妹的所有请求。谭氏姐妹不服再次上诉,二审被再次驳回!

网友评论一边倒

我经常出去旅游知道什么情况,跟团游节奏太快累死了,我经常跟团旅游,早晨五六点起来,给一个面包一杯豆浆,就是早餐,中午大米饭十个人十个普通菜,晚上掌灯后很晚才回旅店。景点走的很快,根本不适应老人跟团游。

旅店是不是能以此主张向老人的儿女索赔?因为老人在店内自身原因去世,因世俗观念影响旅客进店消费降低。索赔经济损失!

一位网友发出灵魂拷问,为什么现在许多亡者家属,都喜欢为亡者找个垫背的呢?严重的道德滑坡?

有人回复,跟企业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样,反正赢了多赚一笔,输了只是付出本来应该付的,输赢企业都不吃亏!

如果这样都可以打赢官司的话,同屋的人也可以再告她们两姐妹说,让我跟一个死人住在一个房间,索要精神赔偿费,以后睡不安稳都是她们导致的结果!

女儿是旅行团领队,怎么会不知道旅行过程中有长途跋涉的内容?而且她是领队,团队成员出事她也有责任,大概是怕家人怪罪,才把地接团告上法庭的!

太没素质了,现在无论在何时何地人出现了意外,不管什么原因,就让人家偿。

可以看得出,大家还是很理智的,不是谁告谁有理,女儿就是旅行团的领队,她能不知道路线吗?知道路线没问题,还怪罪旅行社,这就有点过分了!

写最后

这真是一次令人惋惜的悲剧!愿谭氏姐妹早日走出伤痛,坚强生活下去;也希望旅行社可以引以为戒,加强服务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件事的结局令人唏嘘,而带给我们的教训更是深刻。在我们享受生活美食、旅行美妙、消费娱乐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旅行固然美好,但请谨慎出行,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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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有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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