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实城市数量、规模统计【前传-规则篇】

冲之星 2024-06-29 17:34:32

我国到底有多少座“真实”城市?全网没人说得清楚!

“真实”城市是啥?本号在此所指的含义是:不掺杂行政区划因素,只看自然状态下,实际建成区所形成的城市!是地理意义上和实际意义上的城市,不是区划意义上的城市!

举个例子,河南周口市,2020年人口普查全市902万人。江西南昌市,626万人。什么意思?难道周口城比江西省会南昌城还要大、还要繁华吗?

当然不是,周口下辖2区7县1个县级市,那8个县级单位只是归周口管而已,他们各有各的县城,每个县城都是单独的一个城市。去掉这8个县级单位,周口还剩172万人!

这172万,就是周口的城区人口规模吗?也不是!周口主城区在川汇区,另一个区淮阳区是个飞区,与川汇区不相连。本质上来看,是两个城市。

那么再去掉淮阳区,只剩70万人了。而川汇区内也不都是城区人口,还包括乡村部分。再去掉这些乡村部分,大概有60万人。

所以周口城区人口只有60万?还不对。因为商水县的县城,跟周口城区是连在一起的,从实际角度出发,应该算作周口的城区人口!

那么加上商水县城的三个街道和城关乡(共20万人),周口的城区人口在80万左右。这,就是周口真实的城市规模。

以上便是“真实”城市的一层含义。再举一个例子,内蒙古阿尔山市被称为“市”,其有4个街道,加到一起一共只有2.2万人!这4个街道还不是在一起的。阿尔山市政府驻地的温泉街道,建成区是单独的,仅5千人。另外3个街道在一起,合计1.7万人。

而在我国那些人口大省,不用说县城,就是镇区人口超过1.7万的乡镇,有多少个?数不胜数。如果阿尔山被看作城市,这些乡镇又为什么不能被看做城市呢?

曾查阅过一些甚至是985学府的研究论文,对中国的城市进行分析研究,涵盖地级市和县级市,得出结论:中国大城市数量多,小城市数量偏少,头重脚轻,分布不如其他国家科学。这不是搞笑吗!你把那么多的县城撇出去不看,只看县级市,那还能剩下多少小城市?论据都错了,后边的讨论不荒唐就有鬼了。

这就是本号所做的工作,不管是市、还是县、还是乡镇,也不论区划隶属关系如何,只看“真实”意义上的城市,统计出他们的数量和规模。

这项工作断断续续历时数年,才接近尾声。最主要的参考,一个是卫星地图,另一个是《2020人口普查分乡镇街道资料》。此外还查阅了大量年鉴,包括《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乡镇卷)、(县市卷)》、《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等等。这些年鉴都有自己的不同标准,仔细看来也都有各类错误,就不一一说明了。

本文是“真实城市”系列的先导文,先把“真实城市”的判定标准简要说明一下。声明:以下所有标准都是自定的,是本号在不断统计和尝试中,自认为较合理的标准。不代表任何官方标准!

第一条:连片建筑人口3万以上,且非低矮自建房大于一定面积,即判定为城市。

说明:3万人就能被称为城市了?还真可以。从乡镇角度看,虽然很多乡镇都有大几万人,但不看村庄只看镇区,超过3万人的非常少,绝对可称得上一座小城市。从县级市角度看,绝大多数都超过3万,只有阿尔山等极个别县级市达不到3万的标准。

如果将3万的判定标准提高,会导致一批县级市被排除在外。官方都把他们称作县级“市”,这里排除掉了也不合理。如果将3万的判定标准降低,会导致大量乡镇被纳入,一方面统计难度增加,另一方面他们确实也很难称得上是城市。所以人口小于3万的极个别县级市也只能排除在外了。

第二条:第一条中的连片建筑,指包括厂房在内的各类建筑间隙不超过1公里。

说明:在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城区范围确定规程》中,是有详尽的连接条件判断标准的,但操作起来过于复杂,又依赖遥感影像,所以本号自定了一个简单标准进行实际判定。

第三条:第一条中,非低矮自建房的“一定面积”,乘以系数后为0.5平方公里。

说明:如果一个乡镇的镇中心聚落区全都是低矮自建房,即使超过3万人口,确实也不像一座城市的样子,更像是一个大村庄。所以加入此条判定标准。

在实际计算中,还要乘一个系数。对于多层楼房,系数为1;高层楼房,系数为2。乘过系数后的面积加起来如大于0.5平方公里,则判定为城市。举个例子,山东淄博起凤镇,镇区人口4万,超过3万,但全境基本是低矮平房,故不计为城市。

第四条:建成区已连接或近似连接的卫星城,和中心城区算作同一城市,统一计算。

说明:许多大城市都有卫星城,历史上,他们曾是单独的城市。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成区的扩张,他们与附近的中心城市连接或近似连接了起来,间断在不断缩小,居民之间的日常生活工作流动也越来越紧密。所以,本号将卫星城与中心城市算在一起。

其实,这也就等同于都会圈的概念。比如北京与昌平、怀柔,甚至三河、涿州,建成区都是近似相连的,本号将他们都算入大北京城的范围之内(之前说过,这里不管你是属于北京还是河北,不考虑区划因素)。

第五条:建成区近似连接是指,如果中心城市人口50万以下,则与卫星城建成区边缘空隙小于4公里,判定为近似连接,算作同一城市。中心城市人口在50万-300万之间,空隙以5.5公里判定。中心城市人口大于300万,空隙以7公里判定。如果连接地带是城市建成区的明显突出部,降档处理。

说明:举例,A地级市中心城区人口100万,有B、C两个县,B县城距A市建成区边缘5公里,C县城距A则有6公里。那么因为AB之间的建成区距离小于5.5公里,故B县城算作近似连接的卫星城,与A市视为同一城市统一计算。C县城则不然。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子城,两个接近同城化的城市各自基本相当,那么就都可以看作是中心城市。如河北省内就有蠡县-博野、高碑店-定兴、泊头-南皮、盐山-孟村等例子。

第六条:前两条中的建成区,是指非低矮自建房(如多层楼房或厂房)。如果建成区中间有大比例的村落,那么判定标准乘以1.2。如果两座城市建成区中间有零星的楼房,那么判定标准就把零星楼房的距离加进去。

说明:举例,中心城市A市人口小于50万,有一个卫星城B县,那么按照第五条,AB之间建成区近似连接的间距判定标准就是4公里。但AB之间的建成区空隙中有很多村庄,那么就将4公里乘以1.2,判定标准放宽为4.8公里。AB之间建成区空隙中又有1公里长的一个孤零零的高层楼盘,那么判定标准再加上1公里,为5.8公里。

第四、五、六条是关于卫星城的判定标准,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判断:多远的卫星城,可与中心城市视为同一城市?这几条还会产生一个影响,那就是很多与县城或市区近似连接的3万人口以上特大镇,被算为县市城区的一部分,不会单独列出。

最明显的影响就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按上述标准,长三角、珠三角内几乎所有乡镇县市,都是近似相连的,可以看作一个巨型城市!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客观地说,从真实形态上讲,我国真实的前两大城市不是北京上海,也不是深圳重庆,而是“长三角市”和“珠三角市”。或者“大湾区市”。

两个三角的朋友们看到刚才3万人的城市判定标准可能笑了,就这?那我们这里3万人的乡镇岂不是比比皆是?而且两个三角的各乡镇城市之间确实是有空隙的,有实际意义上的农村,真能打包算在一起吗?

其实这个卫星城距离标准也是仔细斟酌,全盘综合考虑出来的。标准要有统一性,如果距离再缩短,那么两个三角以外的地区,一些联系很紧密的卫星城就不能算在一起了。比如河北唐山的两个卫星城古冶、丰润,与唐山主城区的距离就刚好卡在这个标准上。在现代社会,夸张点说,10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一脚油门的事。

第七条:城市列表中,卫星城只列到县一级,乡镇级的不再单独列出。

第八条:关于列表中城市名字的选取,地级市、市辖区或县级市就用其正式区划名。县城一般用县名,如有驻地镇以外的乡镇与县同名,则县城用驻地镇名。卫星城和形成组合型城市的,一律用正式区划名。市县同名县和内蒙古的旗,一律用驻地镇名。

说明:举个例子,河北故城县县城在郑口镇,且县域内还有个同名的故城镇,所以在列表中,就把故城县城名字写作“郑口”。吴桥县新县城在桑园镇,但其老县城并不叫吴桥镇而叫铁城镇,所以列表就把吴桥县城名字直接写作吴桥。

县级市、市辖区则不受此影响。如黑龙江穆棱市市区在八面通镇,市域内还有个同名的穆棱镇。但既然官方都把八面通叫成穆棱市了,本号也就不再写成八面通了。

第九条:城市的规模分级标准,参照官方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说明:也就是官方现行的五类七档,即: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20-50万为Ⅰ型小城市;50-100万为中等城市;100-300万为Ⅱ型大城市;300-500万为Ⅰ型大城市;500-1000万为特大城市; 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

“真实城市”的判定标准简要说明完毕,后续将按省份进行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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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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