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建时期,黑人民权运动,法律是怎样体现的?

嫱嫱评国际 2023-03-02 01:04:05

文|潘鸿圆的意识流

编辑|潘鸿圆的意识流

重建时期最高法院对种族隔离问题的态度

早在奴隶制时期,美国黑白两色人种分布就是彼此隔离的。到了 19 世纪后半叶,种族隔离已经成为了美国人习以为常的一种生活方式,内战的结束和奴隶的解放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这一点。

但种族隔离却明显是带有歧视性色彩的,因为“隔离”意味着当时在美国占少数的黑人在享受权利时会受到与多数白人不同的额外限制,这就是一种实质上的不平等。

因此,最高法院在臭名昭著的普来西案中使用的“隔离但平等”的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显然是矛盾的。最高法院法院对这种逻辑上矛盾的荒谬原则的确认也同样经历了一个过程。

军事管制刚结束时最高法院对种族隔离问题采取的回避态度

对南部的军事管制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政治斗争结束后,最高法院审理案件的机会大大增加了。

但是他们也需要一段时间来探索今后的发展方向,他们在寻找一种像马歇尔和坦尼前期的那种有助于司法权威的司法-政治互动方式,也正是在这种探索的过程中,最高法院对不同的黑人的不同权利有着不同的态度。

最高法院第一次接触种族隔离问题是霍尔诉德奎尔案,这个案子的目的是要最高法院宣布路易斯安那的一项法律违宪,因为那项法律越了联邦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

这条法令是 1869 年共和党把持的路易斯安那重建议会制定的,它禁止在公共交通中实行种族歧视。

本案的原始被告人本森是一艘蒸汽船的船主,他的船从事从从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到密西西比州的维克斯堡的货运与客运;

而原告是一位叫德奎尔夫人的黑人女子,想从新奥尔良到同在路州的埃尔米塔什,但由于肤色原因,本森拒绝其进入专为白人提供的客舱而把他安排在黑人区。

于是德奎尔夫人将其告上当时还由共和党人控制的当地法庭,法庭以德尔夫人的旅程是州内的,而并非州际的,裁决本森应服从本州的法律缴纳 1000 美元罚金。

但是本森不服,上诉到当时在判决中显露出结束重建意愿的美国最高法院而当法院开始审理此案的时候,本森已经死了,其遗产管理人霍尔女士代本森去最高法院起诉。

最高法院以 8:1 裁定路易斯安那旨在限制船舱里种族隔离的州立法“违宪且无效”,因为它“蚕食了国会独有的权力”,“试图给州际商务施加直接的负担或直接干涉其自由”并宣称“如果公共利益需要这种立法,那么它必需来自国会而不是各州”。

而发表不同意见的是克利福德大法官意见是坚持认为州内客运不属于联邦管辖州际商务的范围,而州际商务只限于贸易货运,并明确道出了隔离和平等并不冲突,而隔离更符合惯例的说法,不过幸而他的鲁莽举动由于是少数意见而没有引起什么风波。

韦特代表最高法院宣读的多数意见中认为,路州的立法“对商务产生了直接影响”因为“尽管该立法的目的只是控制运输者在州内的行为,但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整个航程中对生意的打理”。

最高法院认为国会没有关于州际商务中的这种情况立法,但是他们引用了之前一个相关的判决称“国会的沉默······等同于宣称州际商务应该保持和不受限制的状态。”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德奎尔女士的辩护律师 R·H·马尔和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显然都没有提及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国会于 1875 年颁布的民权法(这个法令到 1883 年才被宣布无效)规定不论种族、肤色、之前曾为奴隶的状态平等的享有公共交通的服务,而并不像法院宣称的那样国会没有对这种情况进行立法。

这其实也不是最高法院的疏忽,而是其有意在回避 1875 年民权法的合宪性问题和隔离算不算侵犯平等保护条例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重建结束以后政局也较为复杂。

通过妥协上台的共和党海斯政府和民主党占多数的国会对有关重建后黑人民权的态度不甚明朗,在此时不宜处理这两个问题,因为这很有可能激化联邦内部的矛盾;另一方面,最高法院对这政治环境下还没有摸索出一条清晰的司法一政治互动的路径。

正因为以上两个原因,再加上管理州际商务权这个很好的挡箭牌,最高法院在处理霍尔诉德奎尔案时回避了 1875 年民权法案和隔离算不算平等的这两个问题,而1875 年民权法案合宪性的问题最高法院在 1883 年民权组案中才处理。

而隔离算不算平等的问题要到 1896 年才在普莱西案中才被最高法院正面处理。无论怎样霍尔诉德奎尔案的结果虽然仅限于路易斯安那一州,但是还是对黑人平等乘坐客运船的权利进行了打压。

但相较之后的民权组案和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来说,最高法院在霍尔诉德奎尔案的判决中怀有着顾虑,当时离对南方军事管制的结束仅仅一年,而最高法院的权威虽然在逐步恢复,但还并没有形成马歇尔和坦尼前期那种司法-政治良性互动模式。

因此对该案选择了审慎地处理,避免触及过多的国会立法,必需解释的法律也多依照旧有的成例解释,若无成立的法律,则多按照法律原意来解释。

由于这种法律解释上的保守主义,韦特法院在本案中并没有针对种族隔离问题作出更不利的解释,这在当时对黑人而言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限制司法范围扩张原则下的公共场所种族隔离问题

虽然在韦特在位初期最高法院对种族隔离问题保持了回避的态度。但在后来最高法院保护黑人参加陪审团的权利和选举权的行为,使黑人及支持黑人的民权组织又对司法重新燃起了希望。

因而在 1880 年之后有大量关于黑人民权或疑似关于黑人民权的态度案子被送交法院,但是结果却无一例外的让黑人们失望。

这是因为韦特法院在寻找新的司法-政治互动方式的过程中也在抱守着传统的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边界,避免联邦司法权力行使范围的扩张,1883 年的民权组案和佩斯诉亚拉巴马案都反映了这一点。

在很多领域,他们几平沿袭了蔡斯法院后期以及他们在重建末期的表现,这点也体现在保护黑人的民事权利上,在这一点上他们继承了屠宰场案的“双重公民权原则”和“州行为原则”。

不仅拒绝保护黑人的一些基本民事权利,还将重建时期的第四强制法案 (惩治 3K 党法)中保护黑人民事权利的条款和 1875年民权法案宣布为违宪。

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联邦法院涉足一向属于州法院司法权范围内的约束公民个人行为的领域,以防止去做重建时期国会想让联邦法院做而联邦法院却不想做的,因为在法院看来那属于司法权力的过度扩张。

1883年的民权组案就是限制司法权力过度扩张原则的体现。民权组案是由美国诉斯坦利案、美国诉瑞恩案、美国诉尼克尔斯案、美国诉辛格莱顿、罗宾逊夫妻诉孟斐斯与查尔斯顿铁路公司案五个案件组成的。

其中斯坦利和尼克尔斯案涉及拒绝有色人种在旅馆和酒店的权利问题:瑞恩案和辛格莱顿案是关于剧院拒绝容纳黑人坐在特定座位和干脆拒绝黑人进入的问题。

而罗宾逊夫妇控告孟菲斯与查尔斯顿铁路公司是因为该公司拒绝罗宾逊夫人坐在女士车厢,因为她是个非裔。这个案子于 1883 年3月29日合并成民权组案并开始进行审理。

最高法院在这个案子的判决中和在之前的美国诉哈里斯一样,出现了 8:1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这次哈兰大法官明确地说明了他的不同意见。

布拉德利大法官代表最高法院宣布法院判决意见,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1875 年民权法案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合宪性问题,并否认了第十四条河第十三条修正案作为1875 年民权法案的宪法基础的合理性。

至于第十五条修正案则由于只事关选举权的问题,因而布拉德利法官并没有提及它。

布拉德利认为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的文本来看,“只有具有某种特点的州行为才是被其禁止的。个人侵犯其他个人的权利不是这条修正案的适用情况。”

可见布拉德利法官在保护黑人民权的问题上依然在继续强调从屠宰场案以来就反复多次强调过的“州行为”原则。

换句话说他只承认国会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的条款获得了禁止州进行侵害民权的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而没有授予为国会保护公民权进行具体立法的权力,也即国会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获得的是布拉德利所说的“纠正立法”的权力,而不是从事“对公民权利进行普通立法”的权力。

布拉德利的以上那些说法和之前很多法官关于“州行为”的论调非常一致,但是布拉德利司法水平比较高,因而他把这个原则进一步说得比较透彻,并且找出了“州行为”原则的宪法依据一一第十条宪法修正案。

布拉德利认为如果说以否定性、禁止性、纠正性授权开头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的最后一款是授权国会可以立法保障具体的民权的话,那么它就是基于这样一个假定的,即“如果州被禁止以某种特定方式对某种主题进行立法和行动(行政/司法)。

并且国会被授予了权力来实施这种禁止,那么,这就授予了国会关于这一主题进行普通立法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为这种州立法或州行为提供补偿模式(禁止性立法)的权力。”

而这是一种将禁止性立法权扩大为普通立法权的行为,是“与宣布‘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的宪法第十条修正案相矛盾。”

布拉德利还举出了一个有关契约的例子,宪法禁止州通过损害契约的法律,而这既没有赋予国会订立管理普通契约执行的法律的权力,也没有授予联邦法院关于合同问题的司法权,以至于可以使当事人一方就某具体契约在联邦法院进行上诉。

至于“主要能直接作用于个人行动”“的第十三条修正案是否能成为 1875 年民权法案的宪法依据的问题,布拉德利认为“第十三条修正案不是关于种族、阶层、肤色的区别的,而是关于奴隶制的”,只要“不涉及一个人对另一个的隶属。

参考文献:

1. Charles Fairman,History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Reconstruction and Reunion1864-1888[M].New York: Macmillan,1971.5. Charles Lane. The Day Freedom Died: The Colfax Massacre, The Supreme Court,and The Betrayal of Reconstruction[M].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2008.6. Charles Wallace Collins,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and the States[M]. Bost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12.

2. David A. J. Richards. Conscience and the Constitution: History, Theory, and Law ofthe Reconstruction Amendment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8. Eric Foner. Reconstruction: America s Unfinished Revolution,1863-1877M). New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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