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否定回族的民族身份,称回族在民国时期是“信回教的汉人”。
这的确是部分事实。民国时期,孙-蒋官府推行大汉人主义,在民族政策方面经历了三个阶段,最开始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后推行“五族共和“,当国民党实力大幅上升后,主张民族宗支论,推行民族同化法,想将其他民族同化于汉人。
“回族是信回教的汉人“,这种说法的广泛流行,主要是第三阶段下的产物。
第一阶段: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时间:1894-1912年
旗帜:铁血十八星旗,十八星代表十八个汉人占主的省份,基本上同明朝版图重合
武昌起义时的十八星旗
清末民初的革命党人,普遍是汉民族主义者,他们受到太平天国的影响,是反清复明的部分延续,他们认为只有汉人是中华,满蒙不是中华,所以要“光复中华”,否定其他民族,想要“驱除鞑虏”,是驱除,而不是推翻,就是把满蒙等民族驱赶回老家,然后建立一个以汉人为主的十八省国家。
这批革命党人是激进的、血腥的,带有浓烈的汉民族主义色彩。
省略二百字,被审核了,自己想象吧。
孙中山、宋教仁、陶成章、邹容
由于革命党人普遍是南方人,大多来自粤浙湘,例如:孙中山(广东)、黄兴(湖南)、章太炎(浙江)、宋教仁(湖南)、胡汉民(广东)、陶成章(浙江)、蒋介石(浙江)、蔡元培(浙江)、汪精卫(广东)、邹容(四川),这些地方只有极少量回族,他们对回族缺乏直观的认识,他们对回族的认识是很浅薄的,生活中主要感受到的异族是满城/驻防旗营里的满蒙八旗。
孙中山只是从流言、书籍、报刊中认识到回族,他认为回族也是受大清压迫的族群,肯定了回族的革命性,他对回族有一段著名的言论,
“回民在历代所受压迫最甚,痛苦最多,而革命性亦最强。故今后宜从事于回民之唤起,使加入民族解放的革命运动。”
第二阶段:五族共和
时间:1912-1927年
旗帜:五色共和旗,五色象征五族:红(汉)、黄(满)、蓝(蒙)、白(回)、黑(藏)
国歌:重修国歌,加上了”共和五族开尧天,亿万年“一语
辛亥革命后,南方各省及秦晋相继宣布独立,南方普遍是倾向革命的,普遍是汉民族主义者,而北方则暧昧的多,保守的多。
满、蒙、回、安多藏人等四大族都是北方民族,清廷对北方的经营也更长久、更牢固,且北方受儒教影响更深远,忠君爱国思想依然有很大影响力。
河南、直隶京畿要地一直被清廷掌握。
满洲东三省总督赵尔巽说“东省人士拥戴君主,矢死不能移,公也,非私也”,赵尔巽率兵屠戮围剿革命党人,站稳了脚跟,他希望以盛京为都,拥立皇族,另立朝廷。
儒教发源地山东,先宣布共和独立,十几天后,保皇党获胜,取消独立。
陕甘总督长庚,在平息宁夏叛乱后,准备率甘军勤王讨逆,他命令回族马安良招募回兵,组建精锐西军马步十四营西征。
最强大的是袁世凯的北洋军,北洋军同时受到汉民族主义和忠君的儒教伦理(张勋最为明显)影响,与革命党南北对峙。
省略十余字,被审核。
清帝国有解体的危险。
为了不让国家解体,为了尽快实现共和,革命党人选择与清廷妥协,清帝逊位,同时革命党人放弃了复仇思想,暂时接受了五族共和思想,宣称的领土也由十八省的小明朝扩大成了上千万平方公里的大清。
《清帝逊位诏书》说“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孙中山在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区成为一个国家,合汉、满、蒙、回、藏诸族成为一个民族,——是曰民族之统一“
这一阶段,民国是承认回族的民族身份的,但民国领袖们认识到的回族是一个大回族,即把所有穆斯林合称为回族。
另外,逊位诏书里面的回族,有人说指的是缠回(维吾尔族),这是错误的,当时不管是中央清廷还是革命党人,对回族的认识是很粗糙的,他们对回、维吾尔、哈萨克等诸穆斯林民族的差异并没有多大认识,孙中山还把中东的穆斯林也称为回族,此外,有行政命令也解释了五族共和中的回指的是什么意思(见后文)
不过在新疆本地,其实是能把回、缠、哈三个穆斯林民族区分开的,例如伊犁起义的宣言,“保国何分种族,举动最重文明。汉、蒙、回、缠、哈,均应一视同仁。”
在五族共和背景下,阿訇王宽出面,劝降回族军人马安良拥护共和、停止进军西征,电文中说:
“共和成立,五族平等,信仰自由,无妨教典。弟以依玛尼为证,誓诸真宰:共和政体,决无妨害吾教,请勿中奸人谣言之诡计……兄执西北军机牛耳,处此潮流激荡、民情鼎沸之世,共和元勋、民族英雄、宗教伟人,只一反掌耳。时机难再,幸勿失之!”
第三阶段:民族同化、民族宗支论、泛汉主义
时间:1920-1949年
旗帜: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随着局势的发展,袁世凯-张勋先后复辟,军阀混战,同时满蒙实力大幅下降,这时孙中山抛弃了五族共和思想,重新支持大汉族主义。但是,孙的大汉人主义发生了迭代,最初属于净化主义,排斥其他民族,想要建立纯净的汉儿国,现在则是泛化主义,主张以汉人为核心,将其他民族吸收同化进汉族。孙中山并不认同现代民族平等思想,而是认同汉人优先论、汉人中心论。 正如他所说,“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排第一位。
孙中山说:
“所谓五族共和者。真欺人之语! 盖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建设一最大民族国家者, 是在汉人之自决”
“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
“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人,所以就大多数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完全是一个民族。”
蒋介石时期,国民党实力更强,继续沿着孙中山的思路,放弃了五族共和论,主张以汉人为核心的民族宗支论,认为中国各个民族都是炎黄子孙的分支。
蒋介石说:
“中华民族,都是黄帝子孙。因为受封的地点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为气候悬殊,交通阻隔,而有风俗习惯之不同,语言口音之歧异,虽有汉、满、蒙、回、藏等之名称,如同张、王、李、赵之区别,其实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样,因为我们中华,原来是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
正是在这一时期,“回族是信回教的汉人”,这一观点成为官方主流思想,并且颁布行政院通令,禁止回族名称,改成“回教徒”、“内地生活习惯特殊的国民”
1939年7月26 日,蒋介石在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典礼讲话时称:
“中国有许多佛教、基督教、回教,可以说是汉族信仰宗教,佛教不能称佛民,耶教不能称耶民,那么回教也不能称回民。宗教传布的目的,在于普遍,若回教之信仰,回民和回族始有信仰资格,未免将本身资格变得狭小,不是宗教之本意。若回教即回族,难道非回族人就不能信仰回教么? 过去我和马云亭(即马福祥)先生谈过这个问题,他很明白这个道理,他认为中国的回教,多半是汉人信仰回教。”
1941年9月6日重庆各报刊刊载国民政府中央社通讯稿“回人应称回教徒,不得再称回族”的行政院通令,提出
“我国向称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其中回族实为回教,如蒙、藏人均有一定之地域,一定之政教,故可称为蒙族、藏族,若回人则遍布全国,虽甘、宁、青等省较多,然除其宗教上之仪式外,一切均与汉人无异,实与信奉耶稣教、天主教之教徒相同,故可只称为回教徒,不能称为回族。过去因此称谓时而引起民族上的问题,以致发生隔阂误会,实一绝大遗憾。现在种种隔阂现象虽已扫除,然名不正即言不顺,仍有予以根本纠正之必要。闻行政院有见及此,拟即通令全国,以通告于回人一律称为回教徒,不准再称为回族云”
旗帜的变化: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青天白日旗
不过要注意的是,民国并非大一统王朝,除了国民党,还有其他党派和军阀,他们的对于民族的认识和观点是不同于国党的,特别是当时的我党对民族的认识完全不同于国党,民间对此的认识也不同于官方,此外,回族对自身的认识也不同于官方,这些以后再谈。
虽然民国官方不承认回民的民族身份,但恰恰是在民国,回民的地位是历史以来最高的。
唐宋时期,回回先民作为胡商、番使来到中原,普遍住在番坊,被视为外来人,没有取得本土身份,回回先民在广州建立的基业,在唐末黄巢的大屠戮下毁于一旦。
元时期,回回人大规模进入东亚,史载“元时回回遍天下”,回回人被编户齐民,取得户籍身份,但地位还是次于蒙古人,是二等公民,被蒙古人压制。
明时期,回民地位很低,朱元璋搞大汉人主义,“禁胡言、胡语、胡姓名,禁本类自相嫁娶”,回回人差点像明帝国境内的蒙古鞑靼人一样被同化,几乎消亡于汉海,明中期,胡太师首开经堂教育,通过经堂教育,保住了信仰的火种,回回得以凭借信仰延续生命,并吸收其他民族的融入,滚雪球式壮大。
清时期,回民地位最低,反抗也最热烈。但是,当时伊斯兰发展也最为迅猛,长安以西,一片燎原之火,我们解放了长安以西的大半土地,史载“甘则回七民三,陕则回三民七”,即甘肃(包含现今甘肃省、宁夏省、青海东部)回民占七成,陕西回民占三成,可能有夸大之嫌,但回民势大,确是事实。这种扩张之势,最终湮灭于一场轰轰烈烈的同治回民大起义。
只有到了民国,回民才迎来大的发展,翻身做了主人。回民在自己的聚居区获得了自治权和实权,可以自由发展,既不是寄人篱下的番客,也非仰人鼻息的二三等公民。
马麒+马麟+马步芳家族占据青海,马福祥+马鸿逵家族统治宁夏和阿拉善,甘肃的三分之一由马安良+马廷勷+马鸿宾+马步青家族掌握。
天山南北,回民也有了大发展。杨增新时期,杨倚靠回民,组建了15营回队,“分驻省城、阿尔泰、焉耆、绥来、乌苏、哈密”,“其时回队势炎,炙手可热”,回民受到回队保护,免受侵害。
金树仁、盛世才时期,马仲英两次领军进入天山,几乎占据了一半新疆。
吴忠信时期,青海回军马呈祥率骑五军开赴新疆,戍守东疆昌吉、奇台、阜康等回民聚居区。
更不用说白崇禧,一个广西回民,能当桂系的二三把手,官至国防部长。
虽然这些家族军阀,算不上什么良善,普遍敛财、暴虐,也谈不上多先进,但他们大多出生于河湟,信仰上是虔诚的,对回族有强烈的感情。
马步芳、马仲英、马鸿逵、马鸿宾
回族在精神上是富足的,回民第一次站起来了,不再受异族压制,可以自由发展。
回族获得了实利,还有必要关心虚名吗?是叫“回回”、“回族”,还是“回民”、“回子”,抑或是“汉回”、“回教汉人”、“小教汉人”,甚至是叫“犭回”,也是无所谓的,一个名称罢了,虚名罢了,正所谓“不可务虚名而损实利也”。
很多汉民族主义者因白崇禧多次宣称回教汉人论而对他赞赏有加,但他本人其实就是不务虚名而谋实利的代表。
当他位高权重时,宣称回民是信回教的汉人,有效地统战了桂系汉兵,为自己所用,即使我坐在他的位置,也会这么做。但他并没有泯灭回族的意识,他积极地发展教门,资助回族教育和信仰,联络回族军阀,为回族谋取利益。
据回族学者薛文波回忆,他们几个年轻人去见白崇禧,对白崇禧说了些回回是一个民族的理论根据,白崇禧听了,平心静气地说,“人家(指陈立夫、陈果夫)不让说,我们就不要说了,说起根源来,我们白姓来自南京,是元代在广西为官白笃鲁丁后人哩。”
现实也确实如此,当白崇禧败退台湾后,立马不装了,写自传,否认自己是回教汉人,说自己是回回人伯笃鲁丁的后裔,伯笃鲁丁自然不可能是回教汉人了。
白崇禧自传图
追求民族身份的意义,不在于标新立异,不在于与众不同,而是我们本就不同,这些不同点是有价值的,这些强有力的把回族凝聚在一起的东西,是老一辈吉哈德(奋斗者)和舍西德(献身者)用鲜血、汗水、坚忍守护的东西。
追求民族身份,是为了相应的权利,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权和发展权,即依据本民族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自由地发展信仰、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利。拥有了这些权利,叫什么都无所谓,没有这些权利,空担着一个虚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回族是多民族,信教融合组成的,其族源汉族和蒙古族占多数,突厥语民族和波斯人以及阿拉伯人占少数,虽然和汉人血缘比较接近,其实并不是纯粹的汉人,不能因个别人就下定论说回族是信教的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