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谓徙之远方,放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宽纵五刑也。”——《尚书·正义》
在古代,发配是一种十分残酷的酷刑,它对人的折磨丝毫不亚于死刑。这种刑罚的厉害之处在于,它不是一时半会的,而是持续“千里”的折磨。
顾名思义,流刑就是将犯人发放到偏僻的地方,这些地方的特点就是荒凉、贫穷、渺无人烟,还时常有野兽出没,也就相当于将犯人送到一个无人区,让其自生自灭。
一般情况下,流放的囚犯会由衙门的人来押送。对于这些官差来说,押送流放绝对是个苦差,一方面,古时候没有什么快捷的交通工具,将一个犯人送到千里之外,然后又从流放之地返回,这一来一回至少得要个一年半载。
其次,衙门本身就不会给官差配备交通工具,所以这几千里的路途都是靠双腿走完的。可想而知,不论是对犯人还是官差而言,发配之路都不会太轻松。
还有一点,若是犯人在途中偷偷溜走,或者被土匪劫财,那么不仅是饭碗不保,还可能丢了脑袋。
然而奇怪的是,如果押送的是女囚犯,那衙门的官差们却会化身成拼命三郎,抢着接这活,一点都不怕长途跋涉了,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女囚犯有什么特殊的魅力吗?
押送女犯人的好处在古代,五刑当中,最苦的当属流刑,而在流刑中,最苦的朝代当属清朝。
其一,根据《大清会典》记载:“流犯终身不得返。”就是说,清朝的流放不像之前的朝代那样是有期限的。在清朝,只要是背负流刑的犯人,就只能一辈子待在流放之地不得返回。
其二,自宋朝以来,为了加强流刑的惩罚力度,又对其进行了一次大改革。规定犯人在流放之前先打二十大板,等皮开肉绽之后,再在身上套上20多斤的枷锁上路。
其三,《大清律》有规定,限日行进五十里,若三千里,限定两月。
其四,在清朝,流放地的选择有很多,遍布在全国各个省份,比如我们熟悉的黑龙江宁古塔,还有盛京、席北、黔州等地。
带着一身伤和沉重的枷锁,在规定的时限内徒步走3000里地,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肉体所能承受的极限了。然而,对于同行的官差而言,他们根本体会不到这种负重前行的苦。相反,如果是有流放的囚犯,尤其是女囚犯,官差们还会抢着去做。
第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押送女囚犯有大笔的报酬可捞。
你可以想象一下,在古代,会用上流放之刑的女性,可能会出自平凡人家吗?
一般来说,触犯律法的平民女子,大多都是勾搭男人不守妇道之流。这种犯人,往往会被处以极刑,基本是游完街之后就脑袋落地。
而那些被流放的女子,都是王公贵族家的、世家大官家里的女眷,她们往往是受到了家族的牵连,比如说兵变失败,或者遭人陷害等,最终家中主谋一律抄斩,家中女眷则被流放到无人之地。
不过,瘦死的骆驼毕竟比马大。虽然家没了,但女眷们身上戴的那些金银珠宝,依然还是值钱的宝贝,关键时刻可以用来打点官差,免受一些流放之苦。
而且,就算她们没有钱,但家里的关系网还没彻底倒塌,悄悄和衙门通融一下还是不成问题的。不仅如此,这些女犯人的娘家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会想尽办法帮助犯人,打点官差。
在这个时候,押送女犯人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
第二个原因,有些男犯人身强力壮,有功夫底子,在流放途中可能会出现逃跑或者反杀官差的情况,风险极大。相比于男犯人,女囚犯多是些大家闺秀,手无缚鸡之力,基本没什么风险。
第三个原因,当将女囚犯押送到关外后,官差们就能随心所欲,对犯人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在那种情况下,对于一个落败人家的女眷而言,可以说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也不应。
在这三个好处的作用下,流放这等苦差事也能变成美差,所以官差们都会挤破头去争抢押送犯人的名额。
刑法律法的存在是为了约束人的行为,但流放的存在已经不单单是约束犯人了,而是一种变相的虐待。
在真实的历史上,真正能抵达流放地的犯人几乎都没有,更多的是在途中就被耗死了,或者刚到流放地就因伤口感染而死。然而,这样的虐待之刑却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王朝。
没有最后一张图,能骗几个人进来?[得瑟]
犯人押送的时候是一个人,到达目的地有可能变成两个人了
厉害
最后一张图小编你不把资源拿出来出门小心点[好生气]
主要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不可描述之事,否则谁愿意走那么远啊
我也想做押送女犯的解差[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专业的角度来讲,最后的图有待改进,整体构造不便于操作,感受大打折扣。
上一篇文章说押送女犯人的官差压着压着就跟女犯人跑了。[呲牙笑]
要不是最后一个图在座的给位有几个点进来[笑着哭]
最后一图什么鬼
动不动就说3000里地搞得好像很大地方一样的
历朝历代皇帝都是狗
要不是最后那张图,我是不会点进来的。
也不知道那么好的三从四德规矩,到哪开始就没了。
厉害
扯蛋!打的皮开肉绽浑身是伤,又多少天不洗澡,又脏又臭。。多大瘾啊,还能不可描述!
我是不是不正常,直接想到最后一个原因[笑着哭]
最重要的一点没写出来
还是第三个原因…好!
因为是女囚[鼓掌]
最后一张图是谁
谁有最后一图资源,
也就这样吧,也没见着拍出什么刺激的东西
感谢分享[鼓掌]
第三个原因[得瑟]
清朝就是耻辱